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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約一2:1-13)

約翰一書6天靈修 – 第2天

經文:約一2:1-13

約一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一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一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約一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一2:5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一2: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約一2:7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
約一2:8 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約一2: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約一2: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約一2:11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約一2:12 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
約一2:13 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牧長同工分享:真光照耀的人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神的兒女有一個特徵: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神的兒女是一個真光照耀的人。那真光照耀的人是怎樣的人呢?

首先,真光照耀的人是正在脫離罪的人。經文說「黑暗漸漸過去」,就是說,因著真光已經照耀,神的兒女身上的罪,那些順從老我,世界和魔鬼的影響,在漸漸過去。神的兒女已經蒙真光照耀,不要再犯罪。但是肉體還是可能犯罪。然而,經文提到,若有人犯罪,神已經賜下耶穌基督的救恩保障:耶穌基督是義者中保,耶穌基督作了挽回祭。這一保障會使得神的兒女在犯罪以後,受聖靈感動,認罪悔改,蒙受神的赦免,並且因著神的莫大恩典,因著感恩,靠著聖靈的能力,越來越不願意再犯罪,不願意再得罪神,從而在生命生活中就會看見: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第二,真光照耀的人是開始行主道的人。這體現在與神關係的改變上。注意經文提到,一個開始行主道的人,是因為在與神關係上有三個改變:是認識神的,有愛神的心,活在主裡面。願意行主道,不是出於遵守律法,強迫自己按神的話去做。一個真光照耀的人,會因為認識神,會因為愛神,會因為願意活在主裡,就有真理在裡面,並且甘心樂意照神的真理去行,是生命的流露。一個真光照耀的人,就會是一個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人,而這一點也反過來,自然地使得黑暗漸漸過去。

第三,真光照耀的人是愛與恨改變的人。這體現在與人關係的改變上。原來有恨人的,現在有愛心活出來了。愛與恨的變化隨著真光已經照耀而變化。經文說,這個相愛的命令是舊命令,又是新命令。舊命令就是我們信主時,真光開始照耀時,神就給了我們相愛的命令。又是新命令,就是我們可能淡忘,我們可能氣餒,我們需要天天更新,天天靠真光照耀,有新的活力去彼此相愛。

弟兄姊妹,這裡約翰壹書的話,也要我們像一面鏡子來幫助我們自己,如果我們是神的兒女,觀察自己,反省自己是否有這樣的形象樣式?是否是一個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的人?

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成為祢的兒女!也感謝祢告訴我,成為祢的兒女會有什麼樣式。祢是真光,已經在我裡面照耀,並且要把黑暗漸漸除去。求祢幫助我每天活出這樣的生命來。靠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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