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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哀1:12-22)

耶利米哀歌10天靈修 – 第2天

經文:哀1:12-22

哀1:12 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
哀1:13 他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剋制了我;他鋪下網羅,絆我的腳,使我轉回;他使我終日淒涼發昏。
哀1:14 我罪過的軛是他手所綁的,猶如軛繩縛在我頸項上;他使我的力量衰敗。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
哀1:15 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原文是大會)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醡中一樣。
哀1:16 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我的兒女孤苦,因為仇敵得了勝。
哀1:17 錫安舉手,無人安慰。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他仇敵;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像不潔之物。
哀1:18 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他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
哀1:19 我招呼我所親愛的,他們卻愚弄我。我的祭司和長老正尋求食物、救性命的時候,就在城中絕氣。
哀1:20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我心腸擾亂;我心在我裡面翻轉,因我大大悖逆。在外,刀劍使人喪子;在家,猶如死亡。
哀1:21 聽見我歎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我的仇敵都聽見我所遭的患難;因你做這事,他們都喜樂。你必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他們就像我一樣。
哀1:22 願他們的惡行都呈在你面前;你怎樣因我的一切罪過待我,求你照樣待他們;因我歎息甚多,心中發昏。

牧長同工分享:有益處的受苦

今日的靈修是接續昨天的經文,昨天好像還不是很明白自己受苦的真正意思,只知道自己犯了很多罪。可是,今日能更深一步地認識神,和認識自己受苦的真正意義。他說:「耶和華是公義的,衪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衪的命令。」

有時候人在苦難中,很容易誤會神,以為神已經不愛他了,甚至神已經丟棄他了,否則為甚麼對我所受的苦,可以視而不見呢?現在他進步多了,他認識到原來神是公義的,衪絕對不會是非不分,把有罪的當作無罪,把無罪的當作有罪。故此,神也是不會誤事的,他接著又說:「衪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衪的命令。」他對人犯罪,又有深一層的認識;人犯罪,是因為違背了神的命令。原來,罪不只是道德上的犯錯,主要是靈性上的犯規,是違背了神的命令,這才是人類罪的根源!

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之所以犯了罪,並不是因為他們吃了園中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乃因為那果子是帶著神的禁令,神說不准,就是不准。沒有禁令,吃了也不算有罪,禁令來了,人的道德便有了一層規範。比如說,馬路上沒有畫出斑馬線時,行人怎樣過馬路都可以,但當政府設立了斑馬線後,命令人必須要由斑馬線過馬路,否則不但有危險,更要罰款。人若不依斑馬線過馬路,便是犯罪,因為違背了政府所設立的命令。

故此,真正的認罪,不只是承認自己行為上的犯錯,更因為是違背了神的命令。所以真正能夠過得勝的生活,不但消極的,要自己謹慎言行,更要積極的,去追求多明白神的命令是甚麼?神的要求是甚麼?

各位弟兄姊妹,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作個回應的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今天的靈修,讓我能明白到我們犯罪的真正情況,原來我們犯罪不但使自己的生命玷污,生活蒙羞,更加是違背了祢的命令,得罪了祢。懇求天父,幫助我能更多認識祢的命令,也加我力量能遵行祢的命令。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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