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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得4:1-22)

路得記4天靈修 – 第4天

經文:得4:1-22

得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
得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得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得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得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10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得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得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得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得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得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得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得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得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他同房。耶和華使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得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得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得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得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得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得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得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得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得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牧長同工分享:生命中的貴人

中華語言文化中有個詞叫「貴人」,常用在「貴人相助」上,指的是在你人生低谷的時候,因著遇到那個人的幫助,你的人生,你的家庭,你的事業,你的前途,發生根本轉變。今天經文中的波阿斯就是拿俄米和路得人生和家庭的「貴人」。我們一起來看看這是怎樣的一位「貴人」:

第一,主動安排。波阿斯來到城門口,坐等另一位至近的親屬,並且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為的是了結誰能成為至近的親屬能夠幫助拿俄米和路得。由於波阿斯的主動安排,使得拿俄米和路得有了真正「至近的親屬」合法地來幫助她們。

第二,付出贖價。當另一位至近的親屬,因著不願意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未能承擔贖價時候,波阿斯願意付出贖價並且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

第三,無價接納。以色列人與摩押人是不能來往的。但因著路得忠心跟隨拿俄米和她的神,波阿斯願意用神的愛來無價接納路得為妻。

第四,福及親人。波阿斯這位貴人不僅給路得帶來祝福,也給拿俄米帶來福氣,婦人們對拿俄米說:「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第五,生命繁衍。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這孩子成為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這裡看到,波阿斯與路得婚姻帶來了新生命的繁衍,帶來了敬虔的後裔。

其實,你我生命中也有一位「貴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當你我死在罪惡過犯中,律法不能拯救我們時,主耶穌主動成為我們「至近的親屬」,祂用十字架的犧牲付了我們罪的贖價,祂又以無價的愛接納了我們為祂的新婦,賜給我們復活的生命。不僅使我們得生命,又使我們周圍的人藉著我們蒙福,並使祂永恆的生命藉著我們繁衍,代代相傳。

弟兄姊妹,在你我生命中,有沒有得著這樣一位貴人-主耶穌基督?有沒有把這樣一位最寶貴的「貴人」介紹分享給周圍的人?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需要主耶穌成為我生命中的「貴人」,翻轉我的生命。我也要把主耶穌分享給我周圍的人,一同得著從祢來的生命祝福。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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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得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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