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拉10:16-44
牧长同工分享:隱秘的事必显明
金句:拉 10:16 被掳归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长按著宗族都指名见派;在十月初一日,一同在座查办这事,17 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数。
这一段经文不是家谱而是犯罪的名单,仔细数算一共一百一十人,这与成千上万回归的民眾相比,这实在是少数。我们是否认为这样的清算是否有一点小题大做呢?如果这样想实在是低估了罪的影响力,以及罪所带来的破坏力。圣经常用面酵来描述罪以及异端学说带来的影响力。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陷入拜偶像的罪中不能自拔,也和他们向住在当地的拜偶像的民族认同,妥协密切相关。弟兄姊妹,我们生活在这个悖逆神的时代,求神给我们智慧懂得分辨,也不要与世俗为伍。
我们可以从经文中注意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的名单中首先出现的是祭司,利未人紧隨其后,然后是参与圣殿的事奉者,有在唱诗班事奉的,有守门的,最后才是普通百姓。这对我们有何提醒呢?首先,参与事奉並不能使人免於犯罪,祭司中就有十八位娶了外邦女子为妻,而娶外邦女子为妻的利未人有六位,另外一位是唱诗班班员,守门的有三位,其余八十六位是普通百姓。祭司在以色列人中所佔比例不会太高,祭司中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的人的比例明显要高於普通的百姓。事奉並不能代替灵修 – 读经,祷告,亲近神,与神建立关係;事奉是恩典但並不一定代表事奉者的灵性高低。这些祭司,利未人可以说是明知故犯,也因此首先公佈他们的名单。圣经也告诉我们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求神怜悯让我们能谨守度日。
这些人是被查出来的,他们可能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娶外邦女子为妻,那些祭司,利未人知道这不合律法的要求,可能还要隱秘的作这样的事。实际上,一个人不论所作之事有多么的隱秘,也没有办法在查验人心思意念的神面前隱藏,任何的遮掩在神面前都是自欺欺人。人所作的事可以设法不让他人知道,但在审判时隱秘的事必要显露出来。这个名单中或许有遗漏,但在主的审判台前绝不可能有任何的遗漏,愿神帮助我们以敬畏的心保守我们的心思意念,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因为隱秘的事必显明。
弟兄姊妹,让我们一起来祷告回应神:
主啊,因袮是完全的圣洁,袮將我从万人中拣选,呼召出来,也要我能过圣洁的生活,不再效法从前那愚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慾的样子。愿主在十字架上的爱常常激励我,使我远离罪恶,使口中的言语,心中的意念在袮面前蒙悦纳,奉主耶穌基督得胜的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