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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以斯帖記13天靈修 – 第2天 (斯1:13-22)

以斯帖記13天靈修
第2天

經文:斯1:13-22

斯1:13 那時,在王左右常見王面、國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瑪代的七個大臣,就是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母干,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規,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王問他們說:
斯1:14 併於上節。
斯1:15 王后瓦實提不遵太監所傳的王命,照例應當怎樣辦理呢?
斯1:16 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王后瓦實提這事,不但得罪王,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
斯1:17 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他卻不來,他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
斯1:18 今日波斯和瑪代的眾夫人聽見王后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樣行;從此必大開藐視和忿怒之端。
斯1:19 王若以為美,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瑪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他王后的位分賜給比他還好的人。
斯1:20 所降的旨意傳遍通國(國度本來廣大),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
斯1:21 王和眾首領都以米母干的話為美,王就照這話去行,
斯1:22 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

牧長同工分享:領袖的順服

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他卻不來,他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斯1:17

我們無法確知瓦實提為什麼不願意到王的面前,也不能用現代女性平權主義來思考皇后行動的合法性,我們只知道這在當時的文化中,是一種藐視國王的舉動。

而對於瓦實提而言,她可能萬萬沒想到,這可能不過是她一次傲嬌的拒絕,最後卻會讓自己喪失了皇后的身份。但她也絕非全然無辜,她身份被剝奪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她忘記了自己作為皇后的身份有何等的影響力。

她沒有留意到自己作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皇后,公然違背國王會帶來何等負面的仿效與眾人對權柄的輕看。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所以王要嚴厲處分這件事情,倒不是宴會的出席與否,而是她不順服權柄的態度。

其實,越是作為領袖的人,就越需要有順服權柄的態度。聖經所定義的領袖,並不是唯我獨尊,轄制人的惡老闆,而是要做眾人的榜樣。意思就是:領袖的品格、言語、態度、性格應該要成為人所效法的對象,以至於讓人能越來越成熟以得神的喜悅。

而眾人的順服更是必須從領袖的身上學習,那樣才能真正帶來生命影響生命的果效,而非僅是一種迫於權勢的順服。對於瓦實提而言,如果她是平民老百姓,她愛來不愛是自己的事情,但既然她被放在領袖的地位,就必須有領袖的氣度與要求,而順服就是首要的責任。

在教會當中也是一樣,不管是牧師、長老、執事、小組長,既然神給予領袖的位分,那麼每一位領袖首要的功課就是先學習順服教會的權柄、聖經的權柄、以及其他領袖的權柄,這樣才能成為好的榜樣並且為所帶領的同工預備一個生命成長的優良環境。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當我在領袖的位分上時,求袮叫我有謙卑順服的心,學習順服袮的旨意,也學習尊重其他同工的權柄,讓我成為弟兄姐妹可效法的正面榜樣,用生命來影響同工。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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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以斯帖記13天靈修 - 第1天 (斯1:1-12)
12/2 以斯帖記13天靈修 - 第3天 (斯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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