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哈2:9-20
牧長同工分享:無法逃脫的審判
在這段經文當中,特別提到積蓄不義之財的罪,這裡的不義之財,這裏特別指出是從搶劫、訛詐、剝削他人所得來的,這是神所不允許的行為。
這種人雖然擁有許多財富,但卻害怕,心裏不安。因此,會把自己的房子建造在高高的堡壘上,並且有森嚴的警衛保護著,這些人以為這樣會很安全。類似這樣的堡壘在歐洲處處可見,我們可以將之稱為「城堡」。在這些城堡內,可以看到王宮貴族們都將他們從各地得到的貢品、珍貴珠寶等物藏放於此,並且有很好的設備供作享受之用。
但經文告訴我們,神認為這種想法是很愚蠢的,因為神若是要懲罰,任你怎樣躲避、警戒森嚴都是沒有用的。這裏提到有許多國家將會反撲,即使有很嚴密的戒備也是沒有用,只會增加羞辱自己的機會而已。先知耶利米就曾這樣描述上帝要懲罰以東這個國家時這樣說:
『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你們聚集來攻擊以東,要起來爭戰。 我使你在列國中為最小,在世人中被藐視。 住在山穴中據守山頂的啊,論到你的威嚇,你因心中的狂傲自欺;你雖如大鷹高高搭窩,我卻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四十九:14—16)
神若是要懲罰一個國家,即使這個國家是像老鷹在山頂上築巢一般,也是一樣,對上帝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事。同樣的,一個國家無論有多麼堅固的設備,若是違背了神的旨意,人看為堅強如銅牆鐵壁一般的堅固,也是沒有甚麼作用。因為神並不受到人之手所建造的任何防禦設備所阻礙。
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幫助一個人逃避神的審判,要脫離神審判的唯一方式,就是主動到耶穌的面前,認罪、悔改、並祈求神的寬恕。躲避是無用的,藏匿是枉然的,只有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並且回到神的面前『自首』,神的寬恕才會臨到。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我是有罪的人,求祢赦免我的罪,聖靈顯露我生命中隱藏的惡行,叫我不再隱藏、不再築墻,我願祈求耶穌的寶血遮蓋我,赦免我的罪,叫我得以在祢的審判中得以站立。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