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天
經文:弗6:1-12
牧長同工分享:敬畏主的生活
金句:弗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 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以弗所書第六章接續五章有關婚姻關係的法則,論述其它四種人與人的關係,兒女與父母的關係,父親與兒女的關係,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主人與僕人的關係,加上之前的夫妻關係這是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五種關係。這些關係的好壞可以對一個人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為了這些關係能夠和睦、美好,我們願意付出代價,但有時卻是事與願違。似乎付出了許多,得到的卻是相反的結果。希望藉著這段經文,我們能聽道行道,作出相應的糾正,使我們能活出一個與人和好、蒙主喜悅的生命。
聽從與孝敬是兒女對待父母應有的態度,經文裡特別用『理所當然』,『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兩個短語來強調這種態度的重要性,這是引用出埃及記20:12十誡中的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十誡的前四誡是神與人的關係,第五誡是論述人與人關係的第一條,顯示出真正順服這條誡命反應了一個人與神的關係。『聽從』在聖經中通常指順從基督、福音或者使徒的教訓,所以聽從與孝敬父母是以弗所書五章21節『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的具體要求。只有當我們與神的關係建立好,有敬畏的心,才能做到『久病床前有孝子』。
而父母,特別是父親對孩子的管教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丈夫在家庭中是屬靈的帶頭人,當父親存敬畏基督的心,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是神的好管家,而不是把孩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才會不『惹兒女的氣』,避免撒旦利用怒氣來達到牠破壞家庭關係的目的。
當時還是奴隸社會,奴隸對主人的順服常常是迫於無奈、出於對主人的懼怕。但隨著一個奴隸成為重生的信徒,屬靈地位身份的改變,使其順服是基於對主的敬畏與順服,聽從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而今天,我們仍然可以把這些原則應用在職場上,試想一個神的兒女能夠以誠實的、人前人後同樣的態度工作,並帶著事奉那監察人心思意念主的心志來工作,一定會成為一位好員工,也能在職場上見證主、榮耀主。使徒對那些作主人的信徒的勸勉一定在當時社會帶來極大的衝擊,因為當時的主人對奴隸是以威脅恐嚇的方式來使他們效忠,要他們放棄這種方法的原因是,主人與奴隸都有一個共同的主人,祂不偏待人,並且將來要按各人的行為或惡或善審判。這樣一位主是我們生命的主人,就要存敬畏的心度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回應禱告:
主啊,袮是我的救主,也是生命的主,感謝袮藉著袮在十字架上的流血,使我得以與父神和好,也使我願意與人和好。求袮讓我存敬畏的心,使我成為順命的兒女,使我在家庭中、職場上都能榮耀袮,阿們!
我们对上帝的敬畏与爱,使我们能走在遵行祂法则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