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89天靈修 – 第14天
經文:賽10:1-19
賽10:1 |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
賽10:2 |
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
賽10:3 |
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臨到,那時,你們怎樣行呢?你們向誰逃奔求救呢?你們的榮耀(或譯:財寶)存留何處呢? |
賽10:4 |
他們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仆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
賽10:5 |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 |
賽10:6 |
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 |
賽10:7 |
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 |
賽10:8 |
他說:我的臣僕豈不都是王嗎? |
賽10:9 |
迦勒挪豈不像迦基米施嗎?哈馬豈不像亞珥拔嗎?撒瑪利亞豈不像大馬色嗎? |
賽10:10 |
我手已經搆到有偶像的國;這些國雕刻的偶像過於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的偶像。 |
賽10:11 |
我怎樣待撒瑪利亞和其中的偶像,豈不照樣待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偶像嗎? |
賽10:12 |
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時候,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 |
賽10:13 |
因為他說: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聰明。我挪移列國的地界,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並且我像勇士,使坐寶座的降為卑。 |
賽10:14 |
我的手搆到列國的財寶,好像人搆到鳥窩;我也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所棄的雀蛋。沒有動翅膀的;沒有張嘴的,也沒有鳴叫的。 |
賽10:15 |
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 |
賽10:16 |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在他的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 |
賽10:17 |
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聖者必如火焰。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 |
賽10:18 |
又將他樹林和肥田的榮耀全然燒盡,好像拿軍旗的昏過去一樣。 |
賽10:19 |
他林中剩下的樹必稀少,就是孩子也能寫其數。 |
牧長同工分享:恐龍法官
法官一直都是令人尊敬的職業,但曾幾何時,開始有所謂「恐龍法官」的新名詞出現,這是用來形容那些與基本社會價值觀嚴重脫節,道德反應遲緩,只懂得按著自己標準來玩法的法界人士。
其實這個稱呼我認為是侮辱了無辜的恐龍。因為那些原本應當聲張正義,被賦予無上審判權力,但是最後卻屈枉正直的法官,在神的眼裡是不值得存留的,最後將在神的烈怒當中消滅。
當然,神的憤怒不單單僅臨到那些恐龍法官、或者那些為著利益而關說弄法的議員立委。這段經文其實也是在提醒每一個人,在面對社會不公不義的事件出現時,我們是否能勇敢的捍衛被屈枉者?為義而發聲?因為,若是我們看見冤屈而選擇默然不語,那麼,我們就是恐龍法官底下的恐龍證人了。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禰是公義的神,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賜給禰的子民有真理的勇氣,面對世界的不公不義,能勇敢的說出真理!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聖靈的引導檢測我們的信仰,合乎上帝的真理,以勇氣和愛心站在真理的立場上。
天父溫暖擁抱每一個用心靈按真理敬拜祂的人
快跑的未必得蠃, 力戰的未必得勝. 這一切都有看不見的神藉著祂的手來成就,
我們當把榮耀歸給祂.
驕傲的在敗壞以先, 狂心的在跌倒以前.
神是位瞞有慈愛也是位公義的神. 我們要全面的認識神及祂的屬性. 我們才能
討神的喜悅而不去得罪祂.
箴言 21:1-3 「王 的 心 在 耶 和 華 手 中 , 好 像 隴 溝 的 水 隨 意 流 轉 。
人 所 行 的 , 在 自 己 眼 中 都 看 為 正 ; 惟 有 耶 和 華 衡 量 人 心 。 行 仁 義 公 平 比 獻 祭 更 蒙 耶 和 華 悅 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