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摩1:1-15
牧長同工分享:審判的提醒
金句:摩 1:1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在讀阿摩司書時,我們可能會為生活在伯利恆附近小鎮的牧人阿摩司有這樣的視野感到不可思議,他不但關心自己所生活的國家的事情,而且對其它國家的事也滿了關懷。一個小小的牧人,在人類歷史中有太多這樣不知名的小人物,居然在影響人類文明,改變千萬人生命的聖經中佔有一席之地。實踐上,聖經作者中並不乏這樣的小人物,十二使徒在蒙主呼召之前又有誰是大人物呢?我們雖然不知道為什麼神在提哥亞牧人中揀選了阿摩司,但知道一個蒙神揀選的人一定會忠心的宣講神所默示的話語,阿摩司- 這個本來只對自己所牧羊的牲畜有權柄的人,忠於神所託時,也滿了權柄,每一句話都有來自造物主的權威。弟兄姊妹,我們都是蒙恩的人,是神在耶穌基督裡揀選了我們,要蒙召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需要常常自省,是否忠於神的託付呢?
神藉著阿摩司首先向五個國家與地區發出了審判的信息,它們是大馬色-亞蘭國的首都;代表非利士人的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諸城;以東;亞捫。神所宣告的審判是嚴厲的,公正的,不但列出了審判的原因,也宣告了審判的方法,似乎都離不開火。對每一個國家的審判中多次出現了『降火』,『燒滅』這樣的字句。『降火』,『燒滅』是審判的方法與結果。火代表煉盡,藉著審判神要除滅罪孽,這是神責罰的最終目的。另一個重複出現的短語是『三番四次的犯罪』,從中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忍耐與包容。神並不是在他們第一次犯罪時就審判他們,而是在他們不斷犯罪後才讓審判臨到。
這對我們有何提醒呢? 神兒女可能會偶爾被罪勝過,但不可活在罪中,『三番四次的犯罪』,因為我們不再是罪的奴僕。聖經為什麼不厭其煩的反复強調神的慈愛與審判的信息呢?除了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世人都回歸神,與造物主建立美好的關係,回歸生命的源頭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世人很容易輕視永恆的真理,被罪轄制慣了的人,習慣於活在已有的世界觀與價值觀中,失去了真正的自我,雖然知道『忠言逆耳』,還是對排他的真理硬著心抵擋。願這些審判的信息提醒我們,人人都要在主的審判台前或惡或善受報,因為我們蒙呼召,是主用重價寶血買贖回來的,理當要活出一個榮神益人的生命來。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神:
親愛的主耶穌基督,謝謝袮藉著今天的經文提醒我,袮必審判這個將要過去的世界,求袮幫助,讓我活出一個寄居的生活態度來。願袮的話語常在我的心中,也活在我的生活中,脫離罪的轄制,滿有在基督耶穌裡長大的身量,使我的生命能榮耀袮,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