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第2天 (摩2:1-16)

阿摩司書9天靈修 – 第2天

經文:摩2:1-16

摩2:1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摩2:2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
摩2: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
摩2:4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摩2:5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摩2: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摩2: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摩2: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摩2:9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摩2:10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摩2:11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摩2:12 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摩2:13 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摩2:14 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摩2:15 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
摩2: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牧長同工分享:以史為鑑

金句:摩 2: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對神的選民審判宣告前,阿摩司書第二章是以對另一外邦國家摩押的審判宣告開始的,對人或者其它國家的作惡是審判的原因,審判的方式是火,表徵審判的徹底與猛烈。緊接著就是對猶大的宣判,宣判的格式與對外邦的審判並沒有區別,表明審判的方式與程度沒有不同。但審判的原因是與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律法,隨從虛假的偶像』相關。這當然不代表對人的犯罪不重要,畢竟律法既包含了與神的關係,也有與人的關係。按耶穌基督對律法的總結,在律法下對他人的要求更嚴,要『愛人如己』,這就要求一個與神建立關係的人,不只是不能對他人不能作惡,而且知道行善而不去行都是違背了律法。

對以色列的審判宣告正好說明了這一點,早就悖逆神的北國以色列,社會滿了對人的惡,沒有公平與公義,對以色列人控訴中詳細列出了他們的罪行,與神的關係的破裂帶來的是全面的敗壞。在列出這些罪行後,先知卻開始描述神過去對以色列百姓的恩典,是神的救贖才使他們進入迦南地,他們沒有能善用神所預備迦南地來彰顯神的美德是極為羞恥的事。更有甚者他們居然棄絕了神所興起的先知,不但自己不過敬虔的生活,也阻擋拿細耳人對神的委身。正因為這種全面的敗壞,背約的行為,宣告的審判不只是對一個城市而是對全地,『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他們軍隊再也無法爭戰,再也沒有勇士,因為以色列人實際上是以神為敵,在大能的神面前哪來的勇士!

弟兄姊妹,這些歷史理應成為我們的鑑戒。與以色列人一樣,我們今天成為神的兒女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們雖然不是靠行律法稱義,但仍要靠著耶穌基督實行愛神和愛人如己的律法,斷不可效法蒙召前愚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樣的生活方式。因為我們個人必要在神的審判台前或惡或善受報。願我們在這末世的時代裡,活出蒙神喜悅的生命來。但不是靠自己,而是活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凡事存敬畏的心,以榮耀神的態度過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神:

主啊,我要常常數算袮的救贖恩典,好叫我存敬畏的心度我在世寄居的日子。願袮的恩典成為我榮耀和見證你的驅動力,以史為鑑,活出一個與蒙恩的身份和地位相稱的生命來,願袮使我成為世上的鹽,不以世俗為伍,願袮使我成為世上的光,彰顯袮的榮美,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Loading

第1天 (摩1:1-15)
第3天 (摩3:1-15)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