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摩3:1-15
牧長同工分享:追討你們的罪孽
今天經文開頭耶和華說,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向誰追討呢?就是以色列人,耶和華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什麼意思呢?就是蒙神賜恩從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的人,在萬人中被神呼召來做祂百姓的人,現在神要向他們追討一切罪孽。為什麼呢?
神用好幾個比喻來解釋,歸納起來,我看見有這麼幾個原因。第一,百姓與神不同心,所以也不同行。第二,神一而再,再而三地,藉著先知,警告百姓,預言災禍,但百姓毫不懼怕。第三,通過獅子抓食,機檻網羅捕鳥,表明罪孽必收到公義的刑罰。想一想,蒙神賜恩從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的,在萬人中被神呼召出來做祂百姓的,竟然不與神同心,也不與神同行,一再犯罪得罪神,一再拒絕神藉先知對他們的規勸,警告和災禍的預言,因此他們的罪孽就必定要受到公義的刑罰。神要追討一切的罪孽。
所以,刑罰的時候來到了,審判的時候來到了,耶和華神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祭壇和壇角也不能成為保護。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這是耶和華說的。百姓在世上所要依靠的,都將成為無有。
然而,百姓的神仍存有慈愛,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百姓因罪孽所遭受的刑罰是慘重的,但仍有少許能獲得拯救,像獅子口中搶回的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
弟兄姊妹,今天如果你我是稱為基督徒的人,你我也是神的百姓。藉著今天的經文我們來反省,我有沒有與神同心,有沒有與神同行?我有沒有常常聆聽神的話,有沒有常常拒絕神的話?我有沒有聽到神指出我的罪,有沒有聽到神對罪的警告?當最後審判來臨之前,你我要不要重新悔改歸向神?否則的話,當審判來臨時,你我就沒有機會了。當那時,主要對你我說,我不認識你。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
親愛的天父,今天的經文也是警戒我的。我是蒙了祢恩典的人,幫助我不要離棄你的恩典和真道,不要繼續地得罪祢,以致把耶穌基督重釘十字架。相信祢必要追討一切的罪孽。幫助我真正投靠在耶穌基督的恩典裡,悔改歸向祢,脫離罪,勝過罪。靠耶穌基督得勝的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