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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天 (士11:21-40)

士師記31天靈修 – 第19天

經文:士11:21-40

士11:21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將西宏和他的眾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得了亞摩利人的全地:
士11:22 從亞嫩河到雅博河,從曠野直到約但河。
士11:2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趕出亞摩利人,你竟要得他們的地嗎?
士11:24 你的神基抹所賜你的地你不是得為業嗎?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面前所趕出的人,我們就得他的地。
士11:25 難道你比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還強嗎?他曾與以色列人爭競,或是與他們爭戰嗎?
士11:26 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並沿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之內,你們為什麼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
士11:27 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
士11:28 但亞捫人的王不肯聽耶弗他打發人說的話。
士11:29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裡。
士11:30 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
士11:31 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
士11:32 於是耶弗他往亞捫人那裡去,與他們爭戰;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
士11:33 他就大大殺敗他們,從亞羅珥到米匿,直到亞備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這樣亞捫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士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
士11:35 耶弗他看見他,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
士11:36 他女兒回答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
士11:37 又對父親說: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兩個月,與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終為處女。
士11:38 耶弗他說:你去吧!就容他去兩個月。他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為他終為處女哀哭。
士11:39 兩月已滿,他回到父親那裡,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他行了。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
士11:40 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牧長同工分享:事奉中做合神心意的事

士師記第十一章開始,第一至十一節,詳細描述了耶弗他被立為領袖的過程。第十二至二十三節,記載耶弗他數次派遣使者與亞捫王外交談判,與亞捫人討論雙方爭執的領土權。耶弗他根據歷史,說明此地原屬亞摩利人,略述以色列人占地的歷史。以色列人是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到基列地,而不是從亞捫人手中奪得的,所以它從起初就不屬於亞捫人。第二十四節,耶弗他說以色列人應當擁有他們的神所賜的土地,亞捫人也當擁有自己的神所賜的領土。自從以色列人在三百年以前攻佔那地以來,沒有人和他們爭過這地的主權(十一25~26)。看來耶弗他不單單只是一個大能的勇士,也是一個有能力、有謀略的領袖。很可惜,亞捫人不接受他用談判解決領土糾紛的方式,最後只能夠訴諸於戰爭。第二十九節和第三十二節告訴我們,耶弗他之所以能夠得勝,是因為耶和華的靈降臨在他的身上,而且耶和華把亞捫人,也就是他的仇敵交在他的手中。

耶弗他出身雖然卑賤,卻可以成為以色列的士師領袖,甚至可以放在希伯來書所記信心偉人之列(來11:32)。這表明,一個人無論世間身份多麼卑賤,神都可以藉著祂的恩典和權能,使這個人成為一個重要的人,因為神不看人的外表(撒上16:7)。在這一章裡面,我們也看到耶弗他是一個心胸寬大的人。因為他並沒有斤斤計較過去受到他兄弟的排斥、被逐出的對待,而不願意回來幫助他的族人打敗亞捫人。若是他懷恨在心,而不願意回來幫助他的族人對付亞捫人,他也就失去被神使用的機會了。他也就沒有機會被神記念,記載在聖經中,甚至列在希伯來書中信心的偉人名單之中。

經文中也記載了耶弗他向神的許願,對這個許願,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解經,分別是負面和正面的評價。但不管怎樣,從耶弗他的事奉經歷,讓我體會很重要一點:事奉中要做合神心意的事。要依靠神的恩賜和能力,要懂得以神為中心,要以神的方式來行事。這對我們今天在神面前願意盡心盡力事奉神的人,是不是一個重要的提醒呢?

禱告:

求主耶穌幫助我,在我的事奉當中全然以神為中心。幫助我更深的認識祢我的主,以致在我的事奉中,能全然符合神的心意行事。禱告奉祢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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