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4:13-22
牧長同工分享:得著聖靈的能力(II)
當一個人經歷聖靈的能力時,他的生命會有完全的改變。彼得曾經否認自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但這時卻被人認明是跟隨耶穌的,而且還能夠使人“稀奇”,從他的不完全中看見完全的主。當使徒們遵行主的命令開始放膽傳揚主名、見證為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時,自己的生命也被主改變。大祭司和官府的恐嚇已經沒有作用,創造天地萬物的神已經真正成為他們的主宰,『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本來是被審判的,這時卻似乎成了審判者,因為他們有聖靈的能力。
實際上藉著聖靈,不但瘸腿的被醫治,門徒們的生命也被醫治,得到完全的更新。本是沒有學問的小民,行道無力的人,卻成為勇於為主作見證的人。弟兄姊妹,您願意得到聖靈的能力嗎?信主後,如果我們的生命要被改變、被更新,必須要將生命的主權交給主,順服主的大使命見證主,就一定會經歷聖靈改變生命的能力,也使他人能認識救主耶穌基督,生命被改變。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應當順服執政掌權者,就如羅馬書十三章7節所說『服在一切有权柄的之下: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但沒有任何執政掌權者能夠剝奪神的兒女見證主、傳福音的義務。這是主的命令,理應高過世上一切的權柄,也是神兒女生命經歷聖靈能力的需要。願聖靈幫助我們能放膽見證主、傳揚主,願我們成為神賜他人福音好處的器皿。
此外,我們還要在每天的生活中遵行主的旨意行,經歷復活的主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才能像使徒們一樣,把『所看見所聽見』的見證出來。這就要求我們每天有靈修親近主的時間,並按著主的話順服聖靈的帶領,活出一個榮耀神的生命。
回應禱告,
慈愛天父,愛我的救主耶穌基督,親愛的聖靈,我願順服您,尊您為主,求您來掌管我的生命,使我有剛強壯膽的心,在見證您時得著聖靈的能力,並經歷聖靈改變生命的能力,阿門!
拥抱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