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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使徒行傳68天靈修 – 第61天 (徒25:13-27)

使徒行傳68天靈修 – 第61天

經文:徒25:13-27

徒25:13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問非斯都安。
徒25:14 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裡的。
徒25: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徒25:16 我對他們說,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
徒25:17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
徒25:18 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
徒25:19 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徒25:20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裡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
徒25:21 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該撒那裡去。
徒25: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
徒25:23 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
徒25:24 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裡,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
徒25:25 但我查明他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徒25:26 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
徒25:27 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牧長同工分享:審判者眼中的保羅

這段經文整個記載了一位不信者,也是地方審判官非斯都的敘述,他眼中的保羅是怎樣的人。在非斯都看來,保羅是他的前任腓力斯留下的犯人,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還在不斷控告保羅,要求對保羅定罪處死。保羅你至少有點什麽問題吧。況且非斯都也想討猶太人的喜歡。所以,保羅應該很容易被找個罪名定罪。但非斯都說道,「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反而,他聽到的是保羅所傳死裡復活的耶穌。他也希望亞基帕王和其他尊貴人都能來聽聽找出罪證。這就是這位不信的審判者眼中的保羅。從這裡我看到保羅就好像他自己在腓立比書中說的: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保羅在不信者面前的見證讓我思想,我在不信的人眼中是怎樣的?我是否有美好的生命見證?如果沒有,我要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相信靠著耶穌基督救恩,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的罪,洗淨我一切的不義。並且我能活出聖潔的生命見證來。

我們來禱告:

聖潔的主,祢已經拯救了我,贖了我罪,將祢的聖潔生命也賜給了我。就求祢幫助我活出聖潔的生命見證來,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奉祢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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