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1:1-14
牧長同工分享:得著聖靈的能力
創世記第二章記載了人類的被造,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神向人吹氣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能夠與造物主有美好的相交。但人卻悖逆造物主,因罪與聖潔的神隔絕不能與神相交,人類在亞當裡成了罪的奴僕。使徒行傳將要展現的是,在耶穌基督裡,那本被罪轄制的人,要接受聖靈的洗成為新造的人,要得著能力彰顯造物主的榮美,見證救主的大愛。
聖靈要使那本被罪所轄制的人,得著能力,“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但在門徒受聖靈洗之前,要得著聖靈的能力,門徒他們還要學習順服 – 不要離開耶路撒冷 – 這是愛他們的主的受死之地,也是充滿危險之地。主的命令要遵行,聖靈才在人的身上彰顯能力。其次,門徒還要學習等候,等候 “父的應許”,不再憑人的的血氣,不再按人的意思求地上的國,唯獨等候天國的降臨。
我在信主成為神的兒女後,不能見證主名,毫無例外都與不順服,沒有遵行主令;不願盼望等候,憑血氣行事有關。但當我願意隨從聖靈,不再隨從肉體,聖靈的能力首先在我裡面帶來改變,使我願意悔改,順從神,遵行祂的話,使生命一天新似一天,也能見證主名。
基督徒為主作見證,聖靈的能力是絕對不可缺少的。一個人即使很有才幹,也受過嚴謹的訓練,而且經驗豐富,但若沒有聖靈的能力,他的事奉便不會真正有果效;反之,一個人即使沒有學識,且氣貌又不揚,但若他得著聖靈的能力,便會有意想不到的事奉果效。因為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成事(亞4:6)。
最後,要得著屬靈的能力,與我們在神面前願意付禱告的代價密不可分,像初代教會的信徒一樣,當他們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聖靈就像火一般降下,帶來屬靈的大復興。
回應禱告,
慈愛的天父,愛我的救主耶穌基督,感謝所賜的聖靈常常引導、提醒,使我能行在蒙主喜悅的路上。我願順從聖靈的帶領,作一個順命的兒女,見證主、榮耀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我们的未来在祂钉痕的手中,安全稳妥。
让我们的身心灵,为即将来临的一切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