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7:1-14
牧長同工分享:神的同在
使徒行傳6章記載,當司提反在聖靈的帶領下以智慧的言語來講述基督信仰時,猶太人的教師們難以抵擋,只好控告他褻瀆摩西和神,他因此被抓在公會受審。猶太人看重聖所和律法勝於一切,並以此為傲。司提反在聖靈的帶領下,以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為例,說明神對亞伯拉罕的榮耀的顯現是在先祖們受割禮之先,有神揀選的恩召以及亞伯拉罕以信心回應呼召,並順服神離開本地和親族,才有以後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作為亞伯拉罕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4:11)。
神與人同在、向人顯現是神的恩典,與人的智慧、悟性、行為毫無關係,也叫人在救恩上無法誇口,這對今天的我仍然是一個提醒。我是否會認為事奉越多,自己就越敬虔呢?我是否會認為越苦待自己就越蒙神的喜悅呢? 我是否會用作事代替親近主呢?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亞伯拉罕能蒙神的喜悅,神與他同在既是神的恩典,也是因為他信從神的話。
約瑟有神的同在不是因為他在應許之地,或者在聖殿,是因神的救贖恩典。同理一個人如果來教會,團契卻仍有嫉妒,紛爭,則並不能代表神與他同在。神的同在是恩典,但蒙恩的人則需活出與所蒙恩相稱的生活。這是那在應許之地,憑信心過寄居生活的亞伯拉罕所見證的,也是那在埃及地為奴,卻有神同在,活出神同在見證的約瑟所作的。
司提反也是一個有神同在的人,他的見證今天仍向我們說話,一個受審的人,卻像一個審判官。他用生命見證了神,見證了救主耶穌基督。使人從他的生命中看見了主的榮美。
回應禱告,
慈愛天父,感謝祢,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今天我能稱祢為阿爸父。我知道在救恩上,我毫無所誇,完全是祢的憐憫,全然是祢的揀選。只有在耶穌基督裡,我才能經歷祢的同在,願祢賜我一個聽道行道的心,使我的言行舉止蒙祢的喜悅。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为着爱 神的缘故,就是在地上拾起一根草来也觉快乐。”
心里那片安静的湖就是我的上帝与我同在的最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