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11:19-30
牧長同工分享:基督徒
蒲公英月刊曾經刊登了一篇發人深省的文章,說道:有兩個火把,奉命到世界各地去考察。兩個火把中有一個沒有點燃,另一個是點燃的,發出很亮的光芒。過了一段時間,兩個火把回來提出考察報告。
第一個火把說,整個世界都陷在濃鬱的黑暗中,他覺得很沉痛,因為眼前世界的情況很壞,已到了極點。可是第二個火把的報告卻剛好相反,他說他到哪裡,總可以找到一點光明,所以他認為世界一般說來還是有希望的。
聽了這不同的報告,那個派他們出去考察的主管就對第一個火把說:「也許你該好好地問一問自己:有多少黑暗是自己造成的?」
是啊,當基督徒們為著今日世界的敗壞沉淪而嘆氣、憤怒的時候,這世界有多少的黑暗是基督徒自己造成的呢?又有多少所謂『基督徒』的生命正在被自己與外界的黑暗所逐漸吞噬?
當我們提到『基督徒』這三個字的時候,或許我們早已忘記這原本是一個多麼榮美的稱號。這段聖經告訴我們,這稱號是由安提阿起首。很多信徒對於『安提阿』或許不陌生,甚至許多教會、機構都以此城市為名,因這城市後來成為福音工作的大本營。
但許多人或者不了解,在使徒的時候,其實安提阿是一個色情行業相當興盛的城市,那裏有月桂樹女神廟,充斥著偶像和廟妓等邪淫行徑,人們的道德觀念低落,生活糜爛,行為敗壞。但是就在這樣黑暗的城市裏頭,許多生命的火把被點燃,這群人在真理上訓練有素,在生活行為上有良好的見證,照亮了一片黑暗,扭轉罪惡的環境,繼而得到『基督徒』的稱號!
因此,基督徒這三個字所得來的是何等不易!我們可以想見在當時,他們必須經歷多少嘲笑、試探、辱罵、逼迫,才能得到這樣的稱號。那麼,再想想今日我們信主的人,對於『基督徒』這三個字又有甚麼樣的感觸?是否因為得來太過容易,以至於忘記自己所背負榮耀的使命?今日的『基督徒』是否與『佛教徒』、『回教徒』只是宗教上的差異,而毫無生命的差異?
讓我們今日好好再思想『基督徒』這三個字,我們生命的火把是否真被點燃?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點燃我生命的火把,使我的生命得以照亮這世界,好叫人看見基督的榮耀!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世俗的胜利是一时的,转眼就会随风逝去,但属灵的终点永远不会消失,而且其价值远远超过任何的事物。让我们都坚持在那不会朽坏的目标上,坚持到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