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出29:1-25
牧長同工分享:分別為聖的祭
出埃及二十九章詳細的描述了亞倫及其兒子們如何才能分別為聖,在會幕事奉神。在會幕的門口亞倫和他的兒子要首先接受了水洗,然後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再用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在完成這一系列的後,聖經說『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但實際上,這時候亞倫與他的兒子儘管有祭司的地位,卻還不能進入聖所裡事奉神。因為在這個內袍與外袍裡的亞倫與他的兒子仍是罪人,並不能事奉聖潔的神。這對我們今天的事奉是一個極大的提醒,我們因著神的揀選,蒙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已經成為神國的子民,有君尊的祭司的身分與地位,但我們仍然要對付我們的罪,才能事奉聖潔的神。我想這也是為什麼二十九章頭三節首先提到獻祭的祭物的原因,亞倫與他的兒子要先被分別為聖,才能事奉神。
分別為聖的第一步就是獻上贖罪祭,在獻祭的牛被宰殺前,亞倫和他的兒子必須要按手在牛頭上,這個按手表示與公牛的聯合,只有與公牛聯合,公牛才能代替他們的罪,替他們死。但這個祭牲的祭並沒有打開通往至聖所的幔子,唯有耶穌基督一次獻上自己為祭,使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因為主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19-20)。今天,我們得以朝見聖潔的神,向祂祈禱,頌讚是耶穌基督的寶血為我們成就的,我們理當來到神的面前,全然獻上我們自己使神喜悅。
這就是第二祭 – 燔祭的意義,完全的獻上,毫無保留。這也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勸勉得信徒的原因,基督已經代替我們的罪,把自己獻給神成為毫無瑕疵的祭。神的兒女得蒙救贖大恩,就要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這是神所喜悅的祭。獻燔祭前,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同樣需要按手在公綿羊頭上,與獻為燔祭的祭牲聯合,代表將自己完全獻上成為神所悅納的祭。
從救恩的層面來講,只有耶穌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把自己獻上才是完全蒙神悅納的。一個重生得救的神的兒女,要藉著主來到神面前才能蒙神的悅納。我們是通過什麼與主聯合呢?當然就是十字架,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把自己完全獻上。我們也要在主的死上與祂聯合,要靠著十字架,對付自己的罪,治死老我,唯有這樣我們的事奉才是蒙神喜悅的事奉。
回應禱告:
愛我的救主耶穌基督,感謝祢代替我的罪替我承受了我本應當承受的刑罰,成為我贖罪的羔羊,使我在祢裡面得以成聖。願祢幫助我在祢的死上與祢聯合,將自己全然獻上,成為蒙神喜悅的燔祭,奉祢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