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賽56:1-12
牧長同工分享:選民
賽56:3-7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人常常誤解聖經中關於選民的觀念。人會以為那些被神所選上的人肯定是高人一等,特別優秀,或者具備特異功能,他們可以執行普通人無法勝任的特別任務。的確,從某些方面來說,能被選上的人,通常會有些獨到之處。就像是我們學校時期所選出來的模范生,不管是品格,或是學識才能,必定有其他人值得效法的地方。
但是,這是否代表被選出來的人,地位就高人一等,而其他人就淪為次等公民?其實不是的,但是人類總是在這一點上走岔。結果,那些被選上的人驕傲自大,進而濫權歧視。而不被選上的人則自慚形穢,進而嫉妒不平。
其實,我們要知道,一個人不會因為有恩賜被選上就成為他的榮譽。他的榮譽是在於是否能發揮其恩賜,完成被選上所擔負的責任。如果他無法完成責任的托付,那麼這種選民的頭銜就成為一種恥辱與定罪的標簽。另一方面,那些沒被選上進行特殊任務的人,也不表示他們站在次等的地位上。他們仍有當盡的一般性責任。所以,我不是模范生,我不是班長,做為普通的學生,也有達到完成師長所要求作業的任務。
而在上帝那裡也是一樣的。外邦人並非次等公民,他們只是不認識神,不明白上帝的心意,無法確知救贖的道路。而選民的責任就是成為指引外邦人進入神永恆國度的標志。一旦外邦人願意遵行上帝的旨意,親近神愛神,也願意執行神托付的一般任務。那麼,以賽亞書的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也願意接納他們,賜下永遠的名,並賦予一個比選民更加美好的職份,得以一生在神的殿中侍奉蒙福,那就是神的僕人。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感謝贊美祢,雖然我曾是不認識祢的外邦人,但現在得以認識祢,成為祢的僕人,我今天可以侍奉祢,在袮的國度中敬拜祢,都是祢全然的接納與憐憫,我要一生侍奉祢,敬畏祢,使祢的心喜悅。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過去我們是局外人, 與基督無關, 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弗2:12
你們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歸於父子聖靈. 馬太28:19
當我們在教會久了, 會發現我們的世界愈來愈小, 週遭都是基督徒的朋友, 也常聽到
幸福小組要邀約時, 不知去那裡找非基督徒的” best”. 這對我們都是警訊. 我們不光” 是光是鹽” 更要活出” 做光做鹽”, 在不信的人當中有好的生命見証.不光做” 星期日的基督徒” 而是” 隨時隨地” “ 人前人後” 的基督徒. 我們需要走出教會, 擴張我們的帳幕之地, 張大
居所的幔子, 向東向西擴展, 幫助別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做一个比繁星更明亮的仆人
这“和平的福音”让所有的人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成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