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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天 (伯24:13-25)

約伯記61天靈修 – 第34天

經文:伯24:13-25

伯24:13 又有人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
伯24:14 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
伯24:15 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
伯24:16 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
伯24:17 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伯24:18 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
伯24:19 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
伯24:20 懷他的母(原文是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
伯24:21 他惡待(或譯:他吞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
伯24:22 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
伯24:23 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
伯24:24 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
伯24:25 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牧長同工分享:公義何處尋?

傳道者說:“日光之下無新事”,從古至今,義人受苦、惡人昌盛的例子比比皆是,苦難中的約伯也反復指出這樣的事實,他渴望得到公義、卻又似乎無處可尋。在與朋友們進行了兩輪激烈的辯論后,約伯沒有得到絲毫的安慰,但他的眼光卻在發生著巨大的改變:從為自己申辯轉移到對上帝的尋求(23章);從看到惡人在各種情形中興旺亨通(24:1-17)到承認神在各種情形中護理掌權(24:18-25),從而看到惡人道路的短暫(v18-19,24)以及神公義的確實(vv20-23)。

生活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裏,我們對“公義”有多麽强烈的訴求自然是不言而喻的;神的兒女們雖知道“公平和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可很多現實狀況又沒能讓我們看到神公義的彰顯——突遇災難的約伯、造假舞弊的大選、任人唯親的職位晉升等等,有時候這些問題確實會很讓人困惑,但最近看到一則故事,讓我頗受感悟:

一年輕人走進教堂祈禱,希望上帝能夠為他主持公道。禱告期間,上帝給了他一個挑戰,讓他在十字架上暫時扮演上帝的角色,但有一個條件,無論他聽到怎樣的禱告,都不可作聲,年輕人欣喜地答應了,上帝便隨即走開了。這時,一位中年男子走進教堂,他手持一袋鈔票,跪在十架前,輕聲地祈禱。由於他聲音太小,年輕人未聽到他說甚麼。祈禱後,他起身離開了,卻沒有將錢袋拿走。年輕人想提醒他,但想起答應過上帝的條件, 故未作聲。緊接著進來一名婦人,她邊哭邊哀求:「主呀,我家的米只夠過今晚,求你施恩拯救我們一家……」婦人禱告良久,她一睜開眼,竟看見一袋鈔票,她認定是上帝聽了她的呼求,向她施行神迹,於是連聲拜謝,並歡喜地拿著錢袋離去。年輕人看在眼裏,覺得甚欣慰。最后來了一個青年,他誠心禱告:「主呀,我終於達成心願,可以行船了,求你保守我在海上有平安!」就在這個時候,那位位中年男人竟折返教堂,神色凝重,他走到十字架前,看到眼前只有那位青年,便一手揪住他說:「我的錢在哪兒?」年輕人一頭霧水「……」,眼見那人被冤枉,扮演上帝的年輕人終於按捺不住,竟開口對那中年男人說:【你剛才留下的錢袋是給另一位婦人拿走的,你錯怪了好人】,於是男子把青年放走,讓他去行船,自己也低頭離開。上帝回來問年輕人:【你做了什麽?我不是叫你無論如何也不要作聲麽?】年輕人振振有詞地說:【我只是替你主持公義】,但是上帝指明了真相:中年男人禱告求神給他賭博的運氣,他後來找到婦人,將錢奪回拿去賭博了,而婦人卻因擅自拿人錢財吃了官司;至於那位青年,他的船在暴風中沉沒了…… 年輕人聽后無言以對。

這雖是一則故事,卻讓我看到,很多時候人以爲的公義并非神的公義,人會替神擔心祂的公義得不到彰顯而用自己的方式去“捍衛”—正如故事中的年輕人;也會用自己的方式為神的公義“辯護”—正如約伯的朋友,可最終還是得像約伯一樣,回到神的面前,承認神才是公義的所在。

我們一起禱告:親愛的父神,我贊美祢,因爲祢是公義的所在,求祢幫助我在各樣看似不公的處境中,懂得將判定公義的權柄交換到祢的手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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