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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天 (伯33:19-33)

約伯記61天靈修 – 第47天

經文:伯33:19-33

伯33:19 人在床上被懲治,骨頭中不住地疼痛,
伯33:20 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心厭惡美味。
伯33:21 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
伯33:22 他的靈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
伯33:23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
伯33:24 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
伯33:25 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
伯33:26 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神又看他為義。
伯33:27 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於我無益。
伯33:28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伯33:29 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伯33:30 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伯33:31 約伯啊,你當側耳聽我的話,不要作聲,等我講說。
伯33:32 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
伯33:33 若不然,你就聽我說;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

牧長同工分享:苦難中的反思

約伯記已經接近尾聲,在以利戶最後一次對約伯的長篇講論後,神將在旋風中親自回答約伯(伯三十八1)。雖然以利戶仍然用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在與約伯講論,但他的談話中不乏一些亮光,相信也是為神的顯現鋪路。作為苦難的安慰者,儘管講的是真理,但要切記用愛心來講真理,切不可以教訓人的姿態,試圖用道理給受苦者帶來安慰。惟有把人帶到基督面前,得安慰,得幫助,正如使徒保羅在哥羅西書一章28節所勸勉的,『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人的難處,困境很多時候並不是直接與物質的匱乏有關,大多時候是人與神的關係失和帶來的。因此,應當讓主自己來向人說話,讓主自己來解決人的難處。

當然作為受苦者,也應當從朋友的勸慰中發現亮光,看見神的作為,雖然有時他們很可能並不完全了解自己的痛苦,難處,提供問題的答案那本來就是神作的,但是神有時會藉著人的口觸動我們生命最深處的渣滓。在這一段經文中,至少有三個亮光是對約伯有幫助的。

第一,不要自以為義:約伯曾在二十九章14節為自己辯白說,『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但聖經說我們的義不過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人得到救贖是神看他為義。在聖潔的神面前沒有一個義人,所謂的義人都是神通過十字架的耶穌基督來看的,舊約與新約的信徒是完全相同。只是在舊約時代的信徒是用盼望的『眼光』來期待神的救贖恩典,從遠處『看見』且歡喜迎接。

第二,為了救贖恩典:人一生最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得到救贖恩典,因此我們生命發生一切的苦難,在神的引導下,當我們以順服的心去面對時,都使我們更深的認識賜人救恩的主。約伯遭遇的痛苦,難處是神容許的,『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神並不像一位法官一樣用苦難與疾病作為刑罰懲罰一位受苦的人,祂更像一位慈愛的醫生,用手術刀來剖析我們生命深處那些渣滓,使我們能獲得救贖恩典。

第三,得著生命之光:約伯在申訴中追憶,『那時祂的燈照在我頭上;我藉祂的光行過黑暗』(伯二十九3),但以利戶指出,神的一切作為,不是讓人平平安安在地上走一遭,也不只滿足於讓人在地上急公好義,而是『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這一節也可以譯為『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這三點都與永恆的救恩有關。主耶穌從來沒有應許我們沒有苦難,但是應許我們可以靠著祂勝過苦難。以上三點是我們在苦難中應當反思的,以免白白受苦。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用禱告來回應神

慈愛的天父,袮是掌管萬有的主,感謝袮無論我所處的光景如何,袮仍然是我生命中的王,引導我,光照我;感謝袮在耶穌基督裡看我為義,從死亡坑中挽回了我;願袮幫助我在一切的苦難中,轉眼仰望袮,使苦難成為我屬靈生命成長的契機,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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