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伯34:1-20
牧長同工分享:当真理变成律法
在讀今天的這段經文時,我眼前浮現出以利戶和約伯對話的場景。突發奇想,若有一位慕道友旁觀這場對話,他感想如何呢?他會更願意瞭解這位神,還是會憤憤然拂袖而去呢?讓我們先來看看以利戶的表現吧!
這段經文是以利戶第二篇講論的一部分。以利戶責備約伯不够敬虔,反駁約伯認爲神不公平,要爲神不偏待人做辯護。
以利戶邀請智慧人成爲約伯悲慘案情的陪審團,一起來審斷約伯苦情的善惡是非。以利戶像是公訴人一樣,要按照約伯的陳述定他的罪。約伯爲自己做無罪辯護,聲稱上帝奪走了他的公道。他自認爲有理,却被稱爲撒謊的;他自認爲沒有過錯,却受傷且不得醫治。這在以利戶看來,簡直是大逆不道,他的怨言就是犯罪的明證。
以利戶反駁約伯之後,繼續闡明自己的主張,他堅信上帝全然公義,這是不證自明的真理。全然美善的神當然不會作惡,全然公義的神也必然按照各人所行施行報應。從正面論證之後,以利戶又進行反面論證。如果神不是公義的,而是存有私心的,那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滅亡。既然事實幷非如此,那反過來也證明,神的確是按照公義治理萬有。
以利戶規勸約伯接受他的神學,不要自以爲義,膽敢指責神不公義。只有神才有權柄施行審判,對罪惡之人,有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力。
以利戶認爲正直無辜的人不可能受苦,既然約伯受苦,那約伯必爲惡人,神絕對不會搞錯。在他的神學觀念中,神是全能而且公義的,必然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既然神不會犯錯,那約伯責備神就是大錯而特錯了。
以利戶對神和苦難的認識,在某種程度上是真理,然而,即使是真理,若應用在錯誤的處境之下,錯誤地推論也會得出來錯誤的結論。
若真有慕道友旁聽這場對話,恐怕他對義人受苦的約伯更有同情心,而要將以利戶口中的神拒之門外。因爲神的豐富很難用一兩條屬靈真理簡單定義。在聖經中,既有一般原則,也有特殊處境。只有整全的真理才能給人帶來真正的自由;否則,格式化的真理會變成律法,成爲定罪的工具。
其實,無論是傳福音、帶門徒,還是輔導、關懷,這個理念都尤爲重要。神的屬性幷非獎善罰惡那麽簡單,福音的內涵幷非信耶穌得永生那麽單薄。這激勵我們不斷追求對聖經真理更深的認識,經歷神自己以及神學的豐富。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讓我們一起禱告,回應神的話。天父阿爸,感謝祢,藉著以利法的講論,提醒我們,只有對神有整全的認識,才能正確看待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願聖靈幫助我們有真理的深度、有生命的厚度,正確傳講和應用聖經真理,展現出從神而來的愛、真理和恩典。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