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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加拉太書13天靈修 – 第6天 (加3:15-29)

加拉太書13天靈修
第6天

經文:加3:15-29

加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加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3: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加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加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加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加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加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加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加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加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牧長同工分享:手捧可靠應許,何必另闢蹊徑?

由於加拉太教会受到猶太割禮派的迷惑,以致他们認為猶太信徒更屬靈、更敬虔,猶太信徒傳的福音更加的正宗、更有权威,就转去跟从他们守舊約律法的規條。所以保羅在此向信徒解釋應許與律法關係,迫切的勸勉信徒,信靠神的應許,依靠基督的救恩足矣,不要再試圖去依靠遵守律法的傳統禮儀和規條得救。

因為應許在律法之先,既然神已經應許,就不是靠守律法,就如以色列民得地為業不是因為律法,而是因為神的應許。同樣,應許成就的保障是基督,不是律法,靠恩典不靠行為。

而且律法并不與應許矛盾,律法的價值和功用有三,第一,律法顯出人的過犯;第二,律法把人圈在罪里等候救恩的到來;第三,律法扮演一個啟蒙老師的角色,為了引導人到基督面前,可以因信稱義。

所以信徒因信基督已經成為神的兒子,已經與基督聯合,有基督的生命和形象,已經在基督里與眾信徒平等、合一,猶太信徒的地位不比外邦信徒的高,因信已經成為按照應許承受產業的子孫。所以若再靠守律法規條、功課、傳統、禮儀等行為追求得救,既白費功夫,也枉費神的救恩。

經文提醒我,自己的意識中可能存在的誤區,而這些誤區令我容易被異端所利用和迷惑,就是當我信主以後,雖然已經有了蒙恩得救的應許,卻仍不放心,仍想憑藉、制定一些特殊的宗教行為規範或傳統禮儀,來幫助自己得救,又或者可能把讀經、禱告、敬拜、事奉等等當做得救的標準和砝码,認為只要持續的、虔誠的去做到一些事才可以得救。其實這些屬靈的行為是為引人認識和經歷基督,可以幫助信徒獲得屬靈益處和能力,餵養靈命成長,增進跟主的關係,堅固信心的合神心意的方式,卻不是靠著得救的方法。

若是我聲稱神是信實的,相信祂所應許的必然兌現,卻每天仍在為自己的得救而經營勞力,只能證明我對神的話還是信不過,我對基督的救恩信的不真,对神的心意不明。因為在基督里我已經是承受所應許的產業的兒女。

所以我更愿有保羅那樣的追求和心志:“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像他那樣努力傳揚福音,努力見證神在生命中的恩典和作為,不為自救,只為基督。

禱告:天父上帝,袮的圣名是应当称颂的,因為袮是信實的神!袮所應許的必將成就,求袮賜我充足的信心,幫助我卸下一切後顧之憂,依靠基督的救恩,奔那擺在我前面的道路,去得袮要我得的獎賞!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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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Rose

    圣灵让我们的信心,与上帝过去的信实相称。圣灵帮助我们,坚信上帝从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是信实可靠的。

    感谢主,让我们确信自己认识了祢,就有祢引导前路。
    感谢祢,因祢永不改变,并永远持守祢的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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