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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哥林多前書30天靈修 – 第12天 (林前7:25-40)

哥林多前書30天靈修 – 第12天

經文:林前7:25-40

林前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林前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林前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林前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林前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林前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林前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林前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林前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林前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林前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林前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林前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林前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林前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林前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牧長同工分享:珍惜您的現在

原來這個世界上的人、事、物,有一天都會過去,不可能永遠存在不變,因為凡事物,包括人,有開始便必然有終結的一天,萬物都不能改變這個定律。但對基督徒而言,這並非消極的人生觀,乃是透過這個定律,我們可以從聖經的角度來看今生,就是從永恆積極的觀點來評價今日短暫的人生,生命的意義便不同了。

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以這樣的觀點來處理人生的際遇。他強調這個世界的情況將要過去,並且我們的時候也會相對的減少。我們既然處身在這樣有限的世代中,便當珍惜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更重要的是對時間和生命的善用。

摩西在詩篇九十篇中,曾用過一些比喻來形容人生:
第一、他說人生「如水沖去」,即表示人的生命過去了便不會再回頭,因為生命不可以重來。
第二、他說人生如「一聲歎息」,即表示又短又苦,因為歎息表示「苦」,通常快樂是不會歎息的,而且只是「一聲」不是多聲。
第三、我們便「如飛而去」,即表示快速消逝,因為從前「飛」可算是形容最快的了。

因此,我們便該在這有限的生命和年日中,更殷勤和更專心的服事主。

讓我們一起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我非常的感謝祢,雖然我的生命和年日是這麼的有限和短暫,但因著為祢的緣故,可以在永恆中被記念和有價值。我懇求祢賜我智慧,不但可以曉得數算自己的日子,更可以珍惜和善用我的生命!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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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Rose

    「当我们凭信心生活时,就不会追求结果。我们只是在做上帝放在我们心里,生命里的事而已。」

    今天是上帝所定的日子,让我们在其中欢喜快乐,并且尽全力奉祂的名服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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