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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哥林多前書30天靈修 – 第14天 (林前9:1-12)

哥林多前書30天靈修 – 第14天

經文:林前9:1-12

林前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林前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林前9: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林前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林前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林前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林前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林前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林前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林前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林前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林前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牧長同工分享:不自由中的自由

二十世紀法國的著名作家羅曼羅蘭曾這樣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是的,自由是非常寶貴,有人千辛萬苦,甚至拼了生命的代價,為的就是要得著自由。但可惜的是,今日「自由」已經變為有些人放縱情慾的藉口,多少犯罪的行為是利用自由之名而進行。故此,康德也說:「自由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可是,今日世人所標榜的所謂自由民主和民權,其實是以人的自我為中心,他們認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言下之意,就是我要怎樣做便怎樣做,這並非真正的自由,其實是自由中的不自由。

使徒保羅以身作則,給我們活出了基督徒對真自由的示範,真正的自由是「有所為,也可以有所不為。」他可以有權柄娶妻和其他同工一樣,他也有權柄可以靠福音為生,他有很多權柄可以使用使徒的權柄。然而,他為著主的緣故,甘願限制了自己使用自由的權柄,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是不自由中的自由。而這樣生命的自由,只有在基督耶穌裏才能得著,因為主耶穌曾在約翰褔音中說過:「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讓我們一起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主耶穌的救贖,祢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奴僕的軛,更賜給我們權柄可以成為祢的孩子。懇求祢幫助我,曉得如何正確使用我自由的權柄來跟隨祢、事奉祢和順服祢。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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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Rose

    确信上帝与我们同在,并为我们开路。当我们顺服上帝,在祂为我们安排的最佳道路上奔跑的时候,我们也同样会感到特别自由。

    祢为正直的主,必修平义人的路。—以赛亚书26章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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