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林前11:1-16
牧長同工分享:效法基督
人與人的爭鬥,家庭中、教會中的紛爭常常在於過分的堅持自己的意見,抓住自己的權利。這段經文中所論及的婦女蒙頭的問題,儘管今天仍有許多的爭論,一般認為婦女蒙頭是當時社會的社會習慣,但我們仍然可以從從這段經文中學習解決紛爭的原則。實際上,使徒保羅在第一節經文中就給出了解決紛爭、效法的原則,『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保羅以自己的榜樣,作為解決紛爭、效法的原則 — 這個效法的原則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正如基督的捨己一樣。
聖子耶穌基督,本與父神同尊同榮,『我與父原為一』(約10:31),但祂道成肉身,為了成就救贖恩典,徹底的虛己,放棄自己的權利,不求自己的益處,完全的順服。基督以神為頭,不是階級的高低,而是在基督這一救贖職分和崗位上的順服。這是一種捨己的順服。當我們效法基督這種捨己,而不是抓住自己的權利不放時,以他人得益處作為行事為人的原則時,人與人的爭戰就會化為和平;家庭中的爭鬥就會化為互助;教會的中的紛爭就會轉化為彼此相愛。
在段經文裡使徒保羅指明,神在教會與家庭中,安排有屬靈的秩序和崗位。在教會裡基督是全教會的頭,是元首,教會要順服基督。在家中,男人是女人的頭,因此,丈夫除了要學習順服基督,還要效法基督,像祂愛教會那樣愛妻子;妻子則要順服丈夫,像基督順服父神一樣。今天,許多婚姻的問題究其緣由,破壞神所安排的這種秩序是主要的原因。弟兄姊妹,願我們在教會和婚姻生活中,效法為我們捨身流血、愛我們的耶穌基督,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他人的益處。
回應禱告:
愛我的救主耶穌基督,是因著祢犧牲的愛,使我能因信稱義成為天父的孩子,在我毫無所誇,全靠憐憫,全是恩典。求祢讓我常常思想我所蒙的恩,能夠看別人比自己強,效法祢的謙卑順服,全然的捨己,讓我在家庭中,職場上,教會中作一個表裡如一的人;使我的生命能彰顯祢的榮美。奉祢的名禱告,阿門!
当我们跟随耶稣的带领时,祂引导我们所做的一切,让他人能看到我们真实的信仰,并愿我们的言行举止都为“荣耀上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