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林前12:12-31
牧長同工分享:生命的有機體
一般人對教會的認識都是在於她外表的觀念,認為教會只是個宗教團體、組織、機構、或埸所等等而已。原來從聖經的角度看,完全是另外的一回事,教會不只有剛才所提的特點,教會根本就是個「生命的有機體」,是一群經由耶穌基督救贖回來的「屬靈生命的群體」!故此,嚴格的說,教會不是一個宗教團體,乃是由一群重生得救的人所組成的。保羅為幫助我們更容易明白這個真理,他用「身體的比喻」來說明,他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
跟大家講個故事:有一天「眼耳口鼻」召開大會,發佈宣言說:「我們位置較高,腳的位置最低,我們不能與他相處太密切,要有些分別。」大家都贊成。腳聽了,也不與他們計較。一日,口想去餐館吃東西,但腳不肯走,口沒東西吃。不久,耳想聽鳥叫,眼想看風景,腳又不肯走,故此耳和眼也無可奈何。大家便商量改變原來的決議,但鼻子不肯,說:「腳雖然能抵抗你們,可是我對他並沒有什麼要求,他能拿我怎辦呢?」腳聽了,便走到骯髒的廁所前,站著不動,臭氣味撲鼻直入,令人噁心。腸和胃大聲埋怨說:「他們在那裡鬧意見,卻苦了我們啊!」
是的,身體四肢,各有位置,這是天然不可強求的規定。「眼、耳、目、口、鼻、手、腳」亦然,雖然形狀不同、樣子不同、位置不同、功用也不同,但都是一同為身體效力,神把我們放在教會裏,便如肢體連在身體上的同樣重要。所以我們絕對不能互攻,乃是要互補和互助,身體不能沒有肢體,肢體也不能離開身體。我不能沒有你,你也不能沒有我,我們更不能離開主,否則我們便失去了該有的功能!
讓我們一起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救贖了我,使我成為祢的孩子,又可以在神的家裏,與眾弟兄姊妹互相為肢體,雖然我們都不完美,但靠著祢的恩典和愛,我們可以學習許多屬靈生命的功課,互相補滿大家生命中的不足,一同在愛中成長!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存着感恩的心,领受祂所赐给我们的,谦卑听从祂的指示来使用。我们是祂的手所造的,祂比我们更清楚我们的能力和限制,祂也已经为我们谱出我们耳所未聞的生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