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天
經文:加4:1-11
牧長同工分享:懦弱與剛強
加拉太教會曾經對保羅有過熱情的接待。當保羅第一次去傳福音的時候,身體有疾病,但是加拉太教會非但沒有看不起他,反而接待他如同接待耶穌。我們可以認為當時加拉太教會的確有領受保羅所傳的福音。
而時隔多日,當保羅又一次來到加拉太教會時,教會已經受到自稱是基督徒的猶太主義者影響,以為須奉行割禮,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方有得救之望。保羅對他們此舉的評價毫不留情: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保羅用「懦弱無用」來形容他們所遵照的律例呢?相對於保羅第一次拖著軟弱的病軀,向眾人傳講福音,猶太主義者則用一種截然相反的咄咄逼人的態勢,詆毀和質疑保羅的使徒地位與他所傳講的道,這一氣勢上的對比,顯得後者強勢而高昂。
除去宣講態度的高調,加拉太教會自身也對割禮和律例表現出恪守的熱心。他們「謹守」著一切的傳統,充滿毅力。然而即使如此,在保羅眼中卻仍是「懦弱無用」的,進而為眾人感到「害怕」。
因律法只是上帝要將祂的百姓領入耶穌基督救恩之中的途徑。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說出「成了」之後,人卻不願進入神的恩典,非要退回引路的律法中,這就是一種屬靈認知的退步。從律法的局限性來講,律法本身是懦弱的,因為律法只能使人知罪,並不能救人脫離罪的捆綁。所以,回到律法中的人是懦弱的,因為上帝明明把更高的道路指明,他們卻不願意進入到神更深遠的恩典之下。
正如前面所說,恪守律法本身帶著一種矛盾。看似剛強,實則懦弱。人很容易用外在的行為去追求屬靈高度的事物,比如生命,比如天上的賞賜,比如永生。因為外在的行為簡單、明確、容易衡量,所以人喜歡用行為來判斷自己——用具體的行為指標來確定自己的屬靈程度,也喜歡用行為來判斷別人,為別人貼上標籤。
然而遵守律法能帶來的,最終是只對人自我中心的衡量,產生自義,而不會變成對上帝的敬畏。但對神來說,完全地承認自己的無能才是一件勇敢的事,在上帝眼中的剛強永遠帶著世人難以理解的矛盾——正如十字架上被釘死的耶穌,卻有著天上地下一切的權能。同樣的,人不是靠著自義的行為而剛強,而是因著承認自己的軟弱,但願意依靠大能的主,才帶來真正剛強的能力。
禱告回應:
天父上帝,袮的智慧深不可測,世人以為聰明的,袮看為愚拙,世人以為剛強的,袮看為懦弱。我願時時仰望袮,深深明白我一切的義都在袮裡面,我若有剛強,也是只有緊緊依靠袮才能面對世上紛擾與逼迫。我要常在袮裡面,袮也常在我裡面,成為我的力量和盾牌。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但我倚靠祢的慈爱,
我的心因祢的救恩快乐。
我要向耶和华歌唱,
因祂用厚恩待我。
(诗篇13篇5-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