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8天靈修 – 第12天
經文:來10:1-25
來10:1 |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
來10:2 |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
來10:3 |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
來10:4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
來10:5 |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
來10:6 |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
來10:7 |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
來10:8 |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
來10:9 |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
來10:10 |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
來10:11 |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
來10:12 |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
來10:13 |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來10:14 |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
來10:15 |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
來10:16 |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
來10:17 |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
來10:18 |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
來10:19 |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
來10:20 |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
來10:21 |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
來10:22 |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
來10:23 |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
來10:24 |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
來10:25 |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
牧長同工分享:耶穌基督超越的祭
感謝神!我們繼續學習寶貴的希伯來書。希伯來書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超越性,以及明白這個真理後,我們應當如何憑著信心完全地依靠耶穌,永不退縮。我們已經看到耶穌超越天使和先知(1:4), 超越摩西(3:5-6),超越亞倫的大祭司(4:14,5:6, 6:20),耶穌天上的帳幕超越地上的帳幕(9:11)。今天,我們學習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的超越的祭。
首先,舊約中以色列民的獻祭制度是神設立的。今天的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用動物的身體和血獻的祭不能使人完全。這裡完全的意思是聖潔地與神面對面。這樣的祭不能除罪,卻讓人想起自己的罪。同時,神也不喜悅以色列民流於形式的禮儀,因為那不是出於內心的順服,因為在神眼裡,順服勝於獻祭(撒上15:22)。
那麼,神為什麼還要設立獻祭制度?今天的經文開始,神就告訴我們,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也就是說那影子的本物終將來到,這個本物超越那影兒。無疑,舊約的獻祭制度是指向新約中耶穌基督為我們獻的祭。
主耶穌為我們獻的祭超越舊約中用牛羊獻的祭,這反映在幾方面。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獻上挽回祭,是神救恩的計劃(10:5)。耶穌基督走上十字架,完全的順服天父的旨意,是神喜悅的。主耶穌的一次獻上,勝過大祭司回去千萬次的獻祭,因為主耶穌無罪完全獻上的祭可以除掉信靠他的人的罪。主耶穌的獻上,也戰勝了仇敵,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永生之道。
弟兄姊妹們,信實的神應許我們,基督為我們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他在神的右邊坐下了。我們再也不要用牛羊的血獻祭,唯有靠耶穌的寶血。何等的恩典,何等的慈愛,何等的真理。有了這樣的指望,在奔走天路的旅途中,你還動搖嗎?你還退縮嗎?你還不順服愛神愛人的命令嗎?
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天父,聖潔恩典的主耶穌,每當我來到祢的面前,思想祢為我成就的救恩,我只有感謝讚美,匍伏敬拜,立志更隨。主祢甘心樂意地為我的罪獻上挽回祭,我沒有理由不為祢活。願聖靈天天感動提醒,無論生命中碰到什麼樣的風浪,主祢成為我永遠且唯一的依靠。奉主耶穌寶貴的聖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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