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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來6:1-20)

希伯來書18天靈修 – 第6天

經文:來6:1-20

來6: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來6:2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來6:3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來6: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來6: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來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來6: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來6: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來6: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來6:10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來6:11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來6:12 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來6:13 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
來6:14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
來6:15 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來6:16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
來6:17 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來6:18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來6:19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來6:20 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牧長同工分享:致命的麻木

某年廣東省佛山市發生一場車禍,從錄像畫面裏看到一個年約三歲的小女孩忽然走出馬路,迎面一部箱型車先緩緩行駛,不知為何突然加速,把她捲進車底,司機沒即時下車察看,反而繼續開行,後輪再次壓過女孩身上!車後面有一位目擊者,卻當作沒事,無任何反應。畫面再出現兩個路人,向小女孩看了一眼,卻沒有停下。另一部車再經過,可能沒看到地上有人,又把她輾過一次。六分鐘之內,一共有十八位路人經過,都只是看了一眼便走過,沒有任何人打電話報警。最後,一位撿垃圾的阿姨看到受傷的女孩,把她移到路邊,四處找人幫忙。女孩的母親發現後趕到,抱起不省人事的女兒送去醫院,但已經太遲,一個小生命就此消 失!

看完這則新聞,你是否覺得這些人實在不是麻木,便是太冷漠了,只要肇事司機馬上下車查看,或其中只要有一人肯出手相助,便可以救回一個女孩的生命。可惜,所有人都麻木了!
原來「麻木」實在可怕,無論對別人和對自己,都可能會造成影響,甚至會致命。

其實,屬靈的事情也同樣會帶來極大的傷害。今日的靈修提到,有些信徒曾經蒙過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衪。從作者對這等信徒的描述,可見他們曾經有過非常豐富的屬靈的知識和經歷,照理由他們是很長進才對,
誰知他們竟然離棄了真道。請注意他們的「離棄」,可有主動的成分,是他們主動的離棄了主的道,這樣做便等同銷滅了聖靈藉著聖道的感動。結果就是無法重新再為自己的錯誤而懊悔,漸漸的便會越來越麻木,越來越不容易受感動。這就是致命的麻木了!

各位弟兄姊妹,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作個回應的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今天的靈修,讓我清楚的認識到對真道的麻木,和銷滅聖靈的感動的可怕。天父,懇求祢保守我的心,能夠時常的柔軟,可以容易對祢的感動敏銳不麻木,讓祢的靈和祢的道,很自由的運行在我的生命中。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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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蒙恩

    人很容易因為經歷困難而退縮,回到傳統文化,社會潮流或根深蒂固的思維。因此作者提醒他們,真理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已經足夠了,不需要回到傳統的律法主意「再立根基」,「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因為神的應許是信實的。耶穌基督已成了大祭司替我們贖罪了。再沒有別的方法來面對今天困難的光境。

    感謝神!「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直接領受祂的恩典和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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