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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来6:1-20)

希伯来书18天灵修 – 第6天

经文:来6:1-20

来6:1 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来6:2 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復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来6:3 神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
来6: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於圣灵有分,
来6:5 並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来6: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来6:7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
来6:8 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於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来6:9 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
来6:10 因为神並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来6:11 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来6:12 並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
来6:13 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说:
来6:14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
来6:15 这样,亚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来6:16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爭论。
来6:17 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来6:18 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来6:19 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来6:20 作先锋的耶穌,既照著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內。

牧长同工分享:致命的麻木

某年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一场车祸,从录像画面里看到一个年约三岁的小女孩忽然走出马路,迎面一部箱型车先缓缓行驶,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把她捲进车底,司机没即时下车察看,反而继续开行,后轮再次压过女孩身上!车后面有一位目击者,却当作没事,无任何反应。画面再出现两个路人,向小女孩看了一眼,却没有停下。另一部车再经过,可能没看到地上有人,又把她辗过一次。六分钟之內,一共有十八位路人经过,都只是看了一眼便走过,没有任何人打电话报警。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看到受伤的女孩,把她移到路边,四处找人帮忙。女孩的母亲发现后赶到,抱起不省人事的女儿送去医院,但已经太迟,一个小生命就此消 失!

看完这则新闻,你是否觉得这些人实在不是麻木,便是太冷漠了,只要肇事司机马上下车查看,或其中只要有一人肯出手相助,便可以救回一个女孩的生命。可惜,所有人都麻木了!
原来「麻木」实在可怕,无论对別人和对自己,都可能会造成影响,甚至会致命。

其实,属灵的事情也同样会带来极大的伤害。今日的灵修提到,有些信徒曾经蒙过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於圣灵有分,並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衪。从作者对这等信徒的描述,可见他们曾经有过非常丰富的属灵的知识和经歷,照理由他们是很长进才对,
谁知他们竟然离弃了真道。请注意他们的「离弃」,可有主动的成分,是他们主动的离弃了主的道,这样做便等同销灭了圣灵藉著圣道的感动。结果就是无法重新再为自己的错误而懊悔,渐渐的便会越来越麻木,越来越不容易受感动。这就是致命的麻木了!

各位弟兄姊妹,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作个回应的祷告吧:

亲爱的天父,感谢祢,藉著今天的灵修,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对真道的麻木,和销灭圣灵的感动的可怕。天父,恳求祢保守我的心,能够时常的柔软,可以容易对祢的感动敏锐不麻木,让祢的灵和祢的道,很自由的运行在我的生命中。
祷告奉主耶穌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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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蒙恩

    人很容易因为经歷困难而退缩,回到传统文化,社会潮流或根深蒂固的思维。因此作者提醒他们,真理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回到传统的律法主意「再立根基」,「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因为神的应许是信实的。耶穌基督已成了大祭司替我们赎罪了。再没有別的方法来面对今天困难的光境。

    感谢神!「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直接领受祂的恩典和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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