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天
經文:羅2:1-16
牧長同工分享:靠行為得救——此路不通
保羅責備那些自恃道德水平高,行為比別人好的人。他們喜歡論斷人,給人定罪,卻忽視、掩蓋、推卸自己的罪,他們定別人的罪的時候,自己卻以不同的表達方式行犯同樣的罪。他們通過定別人的罪來證明自己的義,無非是為要逃避審判,而那些想靠行為稱義而不肯悔改的人,終必將在神公義審判的日子承受神憤怒的刑罰。
神將要按照個人的行為審判每個人,並且為審判設定了兩個結果,第一,堅持行善者得永生,第二,不行真理犯罪作惡者,承受神的刑罰。神對行為善惡的判斷標準是,猶太人按照對律法的遵行接受審判,外邦人沒有律法就按照對良心的要求的遵守接受審判,違反律法的猶太人滅亡,違反良心的外邦人滅亡。而最終基督按照福音的应许的日子再來,带来对世人的审判,每個人一生所思所想、所說所行的、明顯的、隐藏的不为人知事情,都会被显明在基督面前接受审判。
神公義的審判很簡單,只要做到的人就可以得永生,只要能夠完全按照律法和良心的要求去行就可以了,做不到就滅亡。可是谁能守住全律法而不犯一条呢?谁又能保證自己所有的行为没有违背过良心呢?谁能靠行为满足神的公义呢?谁能靠行善被神称为义而赢得永生呢?谁能用好行为洗刷自己的不义和罪恶呢?可是人們執意想要通過完成這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得救,在此保羅給世人立了一個公示牌:靠行為稱義——此路不通,沒有人是能夠依靠行為得救的。就把人從靠行為得救的錯誤的道路引回另一條正確的道路,因信稱義。
今天的經文提醒我,有好行為不是不好,而是不足以靠著得救。既然我不是靠行為得救,就不能把自己的好行為當做要求別人的標準,當一些人的行為達不到我的道德標準和行為要求時候,不要去給人打標籤“這人好吃懶作,這個人不靠譜,那人不守信用,那人不誠實 ”等等,而是以寬容忍耐的心教導人、幫助人、扶助人改正和提高。如果有弟兄犯罪,不要站在審判者的角度定他死罪,拋棄他,批判他,而是要靠神的恩典勸誡他,幫助他從罪中悔改,和他一起禱告挽回他,雖然這個過程有時很艱難。按人的行為審判人簡單,但是上帝沒有選擇簡單的,讓我直接面對祂公義的審判,祂知道我做不到,就讓祂自己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作成救恩,上帝又花漫長的過程一次次地差人傳福音呼召、吸引、感動我們這些剛硬悖逆的罪人,一個個的信主悔改得救,當我們靠恩典得救的時候,生活方式、行為舉止開始改變,漸漸成為合神的心意的人。
禱告:天父上帝,讚美稱頌袮的圣名!因為袮是公義的神,袮是審判的神,袮是向惡人發怒的神,袮本可以按著我的行為報應我,我本應受到袮憤怒的刑罰,但是袮卻以恩慈、寬容、忍耐對待我,更把袮的兒子給了我,替我受死,叫我可以因信得救,主我不愿再按行為論斷人,主求袮使我能像袮,以袮的恩典待人,以袮那捨己的愛愛人。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圣经说:「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言12章18节,15章1节) 。
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祂被骂不还口……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得前书2章23节) 。
耶稣的榜样与圣灵的帮助提供我们好方法,回应那些冒犯我们的人。我们信靠主,便不需使用言语当作武器。
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摩太后书4章6-8节)
注视永恒,奔跑天路。
我们仰望耶稣的荣美,祂的爱也会在我们身上启动,让我们胜过论断,以同情、怜悯的心,给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