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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羅馬書33天靈修 – 第14天 (羅7:14-25)

羅馬書33天靈修
第14天

經文:羅7:14-25

羅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羅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羅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羅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羅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羅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羅7: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羅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羅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牧長同工分享:屬靈生命成長的掙扎

金句:羅 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定義了這段經文中的『我』極大可能是重生的信徒,否則不太可能知道律法是屬靈的。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一個重生的信徒仍然可能犯罪。儘管客觀上,當我們信主受洗歸入主的死,已經與主同死同埋葬了,正如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一個事實;但是主觀上,我們仍然要對付『我』這個屬乎罪的肉體 – 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老我,這就是七章14節中的『我』。這個『我』儘管已經重生了,卻仍然屬於肉體(林前3:1),好像還活在律法之下,沒有過聖潔生活的自由,就像賣給罪一樣。『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每一個屬肉體的信徒都會有這樣的掙扎,不願作的偏去作,願意作的卻無力去作。

弟兄姊妹,你是否正處於兩律的交戰之中呢?所不願意作的惡卻偏去作,好像有罪住在你裡面來控制你,就像經文中的『我』痛苦異常,『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是仍然靠肉體、仍然希望靠守律法而無法得勝之人發出的痛苦的呼求!要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當然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也不是靠我們的意志,唯有依靠主耶穌基督。

我曾經聽過一個弟兄的見證,他因為賭博,失去了工作,房子被銀行拍賣,妻子也離他而去。走投無路之際信了耶穌,但卻仍靠自己的意志來戒賭,賭咒發誓,甚至把自己的指頭切下,但仍然無法戒賭。因為他沒有完全信靠那愛他的主,直到他願意放下自己,為愛他的主而活,因信主而活時,才靠著主愛勝過了賭癮。

弟兄姊妹,如果你非常認真看待你的信仰,並且願意對付老我,跟隨主過一個聖潔、蒙神喜悅的生活,你一定會有這種成聖的掙扎,這是非常真實的。但聖經應許我們『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讓我們抓住神的應許,使我們能成為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

回應禱告:

主啊,感謝袮,當我願意來到袮的施恩台前時,袮就將得勝的力量加添給我,叫我靠著袮能夠得勝有餘。主啊,儘管我有無數次的失敗,在袮卻有赦罪之恩,願袮的聖靈幫助我,在成聖的路上永不回頭,使我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奉袮得勝之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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