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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羅馬書33天靈修 – 第12天 (羅6:12-23)

羅馬書33天靈修
第12天

經文:羅6:12-23

羅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羅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羅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羅6: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羅6: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羅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羅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羅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牧長同工分享:失去自由的奴僕

在羅馬的奴隸市場當中,奴隸只有在兩種情形下才能脫離原來主人的權柄,一是這奴隸死了,二是他被賣給新主人。當一個奴隸有了新主人,舊主人對他的權柄自然就終止。

這段經文裡面,保羅用奴隸市場的情況來描寫人身處罪中的光景。其實耶穌也說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

這句話點出了整個人類社會所提倡的「自由」絕大多數只是謊言。當人放縱自己的情慾而行,看起來充滿自由,但卻是把自己賣給了物質世界作為奴隸。酗酒的成為酒的奴僕、賭博的成為賭博的奴僕、犯姦淫的是情欲的奴僕、騙人的是謊言的奴僕、殺人的是憤怒的奴僕、愛抽煙的人是癮習的奴僕。

犯罪的人以為可以自由犯罪,但聖經說,這樣的人是在罪中出賣自由。他的肢體變成犯罪的工具,看不當看的、聽不當聽的、講不當講的、作不當作的事情。雖然看起來自由,但卻會被罪惡深深綑綁,心思意念乃至身體情緒都無法掙脫與釋放。

所以,自由嗎?一點也不。這就是做罪奴僕的下場,罪絕對不會給予恩典,只會剝削人的精力與青春直到死日。

但是,當一個人信主得救之後,就像是從罪的主人權下被恩典之主釋放。沒有得救以前,他是罪的奴僕,但得救後,就成了真理與公義之主的兒女,進入到真正的自由裡面。過往,一個人無法控制不犯罪的慾望,是完全的被動,如同死人一樣,任人擺布。而當他重生後,得到了新的生命,神就給予主動的可能,恢復我們的自由,而且這樣的自由絕對超過從前。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謝謝祢賜我真正的自由,叫我在真理中謹守遵行祢的旨意,離棄罪惡,不再做罪的奴僕。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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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Rose

    忠于上帝的教导,那么我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我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章32节)。
    感谢祢使我们得自由。求祢赐给我们智慧和恩典,让我行使我们的自由时,能荣耀祢并使别人得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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