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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天 (罗7:1-13)

罗马书33天灵修
第13天

经文:罗7:1-13

罗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时候吗?
罗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著,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罗7: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归於別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於別人,也不是淫妇。
罗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於別人,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復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罗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慾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
罗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罗7:8 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罗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罗7:11 因为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诱我,並且杀了我。
罗7: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罗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牧长同工分享:在律法之下人的无奈

金句:罗 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於別人,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復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在六章14节,使徒保罗在论述了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后,插入了一段话藉以驳斥在恩典之下可以继续犯罪的论调。七章开始实际上继续了六章14节的討论,这里使徒保罗用婚姻的比喻来说明为什么信徒不再在律法之下。这就好像一个女人丈夫死了,就不再受婚姻之约的约束一样,信徒也不再在律法之下受律法的约束了。当然,律法並没有死,死的是我们。是我们藉著受洗与基督一同死了(罗6:4),从此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归於从死里復活的主了,也因此能结出新生命的果子来,从亏缺神的荣耀的罪人,成为將荣耀归给神的新造的人 – 这是內在生命的改变带来的。

使徒保罗在这一段经文以严谨的推论,道出了活在律法之下的人的无奈。『我』既是保罗信主前试图靠律法称义的失败经歷,也是人类在败坏的肉体中无法活出圣洁、蒙神喜悦生命的真实写照。 对一个活在律法之下的人,非但不能藉著律法抵挡罪,律法的条款反倒引诱人犯罪,从而结出来死亡的果子 – 使神人关係彻底隔绝。难道律法不好,是罪吗?当然不是,律法来自神,自然具有圣洁、公义、良善等神的属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关键在於律法的功用並不是去帮助人行义,而是使人知罪。就像X-光机一样,能照出人身体中的病兆,但並不能治人的病。『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不用人教我本来就会撒谎,只是不知道撒谎不好。当父母告诉我撒谎不好,这並不能帮助我不要撒谎,反倒让我更高明的撒谎。

一个人唯一能脱离罪的权势的方法,就是成为新造的人。这个新造的人能服事主是因为里面的更新,而不是靠守律法 – 『是要按著心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这段经文也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靠恩典不是凭行为。同样,我们事奉主,有成圣的生命仍然需要靠恩典。这才能使我们完全不能靠行为夸口;靠我们事奉的多少与主討价还价。才能真正让主在我们生命中居首位,使一切荣耀归给主。也让我们的骨肉同胞能从我们的生命见证中看见神的作为,看见神的荣耀,能有认识真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福分。

回应祷告

主啊,感谢袮藉著这段经文再一次提醒我,曾经活在败坏肉体中我的无奈,是袮用牺牲的爱吸引我,让我来跟隨袮,使我不在罪的权势之下,而在袮的恩典之中。主啊,愿袮的圣灵將袮的大爱浇灌在我心里,让我不再隨从肉体,定要顺从圣灵,奉袮得胜之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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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1. Rose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赛亚书53章6节

    我们的救主基督没有让你我在绝望中迷失,孤独且毫无指望。祂永远都会敞开双臂接纳我们,选择来与我们一同受苦,以爱释放我们,使我们得享自由,靠祂重获新生。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篇1节

  2. Jesusaichao

    本应该在罪之下的我,靠着主重新回到天父的怀抱,感谢耶稣,让我重获新生,求主帮助我让我知道肉体和灵每一天都在争战,也愿我能让我顺服圣灵,不顺从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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