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天
經文:羅3:1-18
牧長同工分享:狡辯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祂不義嗎?」(羅 3:5)
羅馬書上面這句話,是作惡者常有的狡辯。從經文來看的意思就是說:神降怒審判人,是因人不義;而當神審判、責備人的時候,就顯出神是公義的。所以,人的不義,豈不是正好給神一個機會,彰顯出祂的公義來麼?
總而言之,說白一點,意思就是:如果都沒有人犯罪,法官就要失業,但因為我犯罪,所以法官有飯可以吃,既然是這樣,法官應該要感謝我才對啊,怎麼可以判刑呢?
我們怎麼回答這樣的邏輯呢?首先,我們要明白,之所以有這樣的宣稱,其實是那些不信的人為自己的犯罪作惡尋找推卸責任的理由。他們說,既然人的虛假更能襯托出神的真實,使神更加顯明祂的榮耀,那麼神就不應該審判、定罪人。
但其實這只是狡辯。因為白色本身就是白色,黑色就是黑色,白色並不會因為黑色就顯得更白,那只是人眼睛的錯覺。而上帝的公義與美善也是一樣,祂的公義與美善是百分之百,並不會因為人做惡就顯得他的公義與美善超過百分之百。這樣的辯解是混亂神的真理,也證明這些人實在不肯悔改認罪,所以他們更該受神的審判。
但是,我們還是要小心,因為撒但常用「作惡以成善」的謬論來迷惑引誘人,叫人自暴自棄地犯罪,其實這是毀謗神的事情。俗語說:「惡人有惡人的理」,但我們基督徒要以神的話為真理,而不可為了享受罪中之樂而試圖自圓其說。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我要單單遵行祢的真理。不放縱自己的心思意念去找尋犯罪的藉口。賜我有真誠認罪悔改的心,在祢的審判台前得以站立得住。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箴言30章5节,“上帝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
需要圣灵的引导来检测我们的信仰,让我们的信仰合乎上帝的真理,并以勇气和爱心站在真理的立场上。我们的天父会温暖地拥抱每一个用心灵按真理敬拜祂的人(约翰福音4章23-24节,新译本)。
上帝乐意赦免并更新祂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