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天
經文:羅6:12-23
牧長同工分享:失去自由的奴僕
在羅馬的奴隸市場當中,奴隸只有在兩種情形下才能脫離原來主人的權柄,一是這奴隸死了,二是他被賣給新主人。當一個奴隸有了新主人,舊主人對他的權柄自然就終止。
這段經文裡面,保羅用奴隸市場的情況來描寫人身處罪中的光景。其實耶穌也說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
這句話點出了整個人類社會所提倡的「自由」絕大多數只是謊言。當人放縱自己的情慾而行,看起來充滿自由,但卻是把自己賣給了物質世界作為奴隸。酗酒的成為酒的奴僕、賭博的成為賭博的奴僕、犯姦淫的是情欲的奴僕、騙人的是謊言的奴僕、殺人的是憤怒的奴僕、愛抽煙的人是癮習的奴僕。
犯罪的人以為可以自由犯罪,但聖經說,這樣的人是在罪中出賣自由。他的肢體變成犯罪的工具,看不當看的、聽不當聽的、講不當講的、作不當作的事情。雖然看起來自由,但卻會被罪惡深深綑綁,心思意念乃至身體情緒都無法掙脫與釋放。
所以,自由嗎?一點也不。這就是做罪奴僕的下場,罪絕對不會給予恩典,只會剝削人的精力與青春直到死日。
但是,當一個人信主得救之後,就像是從罪的主人權下被恩典之主釋放。沒有得救以前,他是罪的奴僕,但得救後,就成了真理與公義之主的兒女,進入到真正的自由裡面。過往,一個人無法控制不犯罪的慾望,是完全的被動,如同死人一樣,任人擺布。而當他重生後,得到了新的生命,神就給予主動的可能,恢復我們的自由,而且這樣的自由絕對超過從前。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謝謝祢賜我真正的自由,叫我在真理中謹守遵行祢的旨意,離棄罪惡,不再做罪的奴僕。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忠于上帝的教导,那么我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我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章32节)。
感谢祢使我们得自由。求祢赐给我们智慧和恩典,让我行使我们的自由时,能荣耀祢并使别人得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