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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天 (尼13:15-31)

尼希米記24天靈修 – 第24天

經文:尼13:15-31

尼13:15 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原文是踹酒醡),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
尼13:16 又有推羅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尼13:17 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
尼13:18 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
尼13:19 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城。
尼13:20 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尼13:21 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
尼13:22 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尼13: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尼13: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尼13:25 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尼13:26 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尼13:27 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
尼13:28 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
尼13:29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尼13: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尼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牧長同工分享:尊重神的賜福,得着神的祝福

當尼希米再度返回耶路撒冷(13:6),看到以色列百姓玷污、離棄神的殿(13:4-11)、干犯安息日(15-18),以及與外族通婚(23-27),針對這些問題,他做出了最後的改革和重整—分別爲聖。今天這段經文是關於分別安息日和分別婚姻爲聖,同時神也在其中給我們不同層面的提醒。

首先,安息日是神賜福的日子,創世紀第二章中明確説到,神在第七日歇了一切的工,安息了,并且賜福那日,(將其)定爲聖日;遵守安息日是神的命令(出20:8),也是神賜福人的方式在這一天,什麽工都不可做,目的不衹是爲了讓人們在勞碌六天后身體上得休息,更是爲了讓他們安靜下來,專注于神,使他們因著享受與神同在,而心靈得到滋養。主耶穌也親自說過:“安息日是爲人設立的,人不是爲安息日設立的”(可2:27)。這些被擄歸回的猶大人十分清楚守安息日的重要性,事實上,就在不久之前,他們簽字立約所承諾的内容就包括守安息日(10:31),可惜的是,他們一如既往地遺忘自己在神面前所立的約、藐視神的吩咐,在安息日照常做工,榨酒、搬運禾捆… ,在耶路撒冷城做買賣,惹動神的怒氣。這對於今天的我們何嘗不是一個深刻的提醒? 當忙碌成爲這個世代之人的生活常態,安息對於大部分人來説自然變得遙不可及,很多人爲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福’而將‘安息’抛諸腦後,而事實上,懂得安息才是我們享福的根本,所羅門在傳道書中説,人蒙神賜他資財、豐富、尊榮…卻不能享受…沒有安息—那是一宗重壓在人身上的禍患(傳6),因而,若我們不懂得遵守安息,我們便是不尊重神的賜福,同時也錯失了神的祝福。

其次,正如安息日一樣,婚姻也是神的賜福,這個‘福’始于亞當夏娃的婚姻。要享受婚姻的祝福,我們也同樣要尊重神賜福婚姻的原則,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則便是‘持守聖潔’,這對於以色列人來説不僅是身體、關係上的聖潔,也是關乎信仰的純潔,因而神禁止他們與外族通婚。這些被擄歸回的猶大人在之前簽名立約時,同樣承諾過不與鄰族有婚姻的來往(10:30),然而,沒過多久,他們就娶了亞實突、亞門、摩押的女子爲妻(v23),甚至連大祭司的孫子都娶了曾經極力阻撓猶大人重建城墻的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兒爲妻(v28),他們如此行,自然是干犯神的誡命、藐視神的賜福。在今天的世代,神所賜福的婚姻原則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以至於我們看到破碎的婚姻—破碎的家庭—破碎的個人—破碎的婚姻…這樣一個持續的惡性循環,太多的人無法享受這個原本美好的祝福,所以,我想可能沒有任何一個時代的人比今天的我們更需要學習尊重神賜福婚姻的原則了。

尼希米是一個懂得尊重神的賜福的人,因而當他看到猶大人藐視神的賜福時,他勇敢地發起改革,帶領他們重新回到神賜福的軌道上——在安息日禁止開城門、趕走做買賣的商人、潔净利未人,使安息日爲聖(v19-22);同時,他潔净在婚嫁上干犯神的猶大人及祭司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并重新恢復祭司與利未人的侍奉職任(v30-31)。他所做的,一方面是幫助猶大人—讓他們不繼續錯失神的祝福,另一方面,他也深知自己會因此領受神的祝福(v22b, v31b)。愿這段經文讓我們因猶大人得到警戒,也因尼希米得到激發。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是一位樂意賜福并給我們蒙福指引的神,不僅如此,祢還有赦免之恩,當我干犯祢、得罪祢、偏離蒙福之道后,祢依然給我回轉的機會。求祢指教我,讓我懂得尊重祢的賜福,好使我得着祢的祝福。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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