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
經文:羅1:18-32
牧長同工分享:神的忿怒顯明
羅馬書這段聖經不僅描述了罪的本質、罪的百態、罪的頑固,更告訴我們,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在人看來,不虔不義的人、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不是好像活得好好的嗎?神好像也沒有對他們怎麼樣?但是這段聖經明確告訴我們,神的忿怒顯明在他們身上。
首先,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第二,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把祂當作神,不榮耀祂,也不感謝祂。更故意不認識祂。第三,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其結果,聖經說,神就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而且,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這裡不僅表達了罪的本質、罪的百態、罪的頑固,更表達了神的忿怒。神的任憑就是神的忿怒對罪的一種表達,顯明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你要這樣,就讓你繼續這樣下去,這是多麼可怕!我能說我沒有罪嗎?我能任憑我的罪繼續下去嗎?
所以,當我得罪神得罪人,不向神不向人認罪悔改,仍然我行我素,自我感覺好像沒事一樣,不要暗自慶幸,我怎麼知道不是神的任憑呢?不是神的忿怒正在顯明在我身上呢?
那我的出路在哪裡呢?羅馬書5章9節說,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藉著耶穌基督能免去神的忿怒。這提醒我,凡得罪神得罪人的,不要頑梗,要向神向人認罪,靠著耶穌基督,求神赦免饒恕,並且活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行為來。這是免去神的忿怒的唯一出路!
我們一起來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祢是公義的神,祢對罪不是沒有回應,祢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求祢因此讓我敬畏祢,讓我對罪懼怕。並且感謝祢已經為我預備了救主耶穌基督,在我犯罪得罪祢得罪人的時候,幫助我願意謙卑地向祢向人認罪悔改,不僅有悔改的心,並且活出悔改的行為來,並且不斷過成聖的生活。靠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門!
摆脱充满贪婪,绝望和冲突的生命,弃绝自己的骄傲,“除去“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并一切的恶毒”(以弗所书4章31节)。”
当我们除掉这些破坏性的力量时,上帝的灵将赋予我们新的视角。正如保罗说:“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32节)。在恩典的泉源中扎根,才能因这“从上头来的智慧”而得着滋润”才能因上帝的真理而被升高。
許多教會不敢提羅馬書與,審判兩字
因為怕得罪會眾,羅馬書是一面照妖鏡
往往照出作惡的信徒或未得救之民
許多人怕聽"罪𠕇應得"這四個字,聽了會使
聽者別枑,径難堪😅
人喜歡偏行已路,穿慣自己喜歡的舊衣
總捨不得丟掉,忘記了 一件光鮮潔淨的新衣
擺在眼前,故意不去換上,使外人看到這舊衣一般的人完全 是老樣子
人也明知應修飾儀容照完鏡子仍不信要再照證明確以洗乾淨面,罪也如是
見到耶穌的聖潔無罪之身,毫無玷污,毫無霞疵卻不敢去面對自己的罪
故此故意枑曲了羅馬書原意,繼續犯罪
有些人或教會認為應該接納同志在教會
並有些也敢自稱牧師
他們認為耶穌是和平之子,愛世人包括同性戀
因此祙黑耶穌是同志
我們並非批評他們,乃是依據以西結書,以賽亞書,要我們不可效法他們,且見他們犯罪也要斥責,否則這罪便歸到我們頭上
主啊!
求祢叫我能保持一份初心'不被世俗同化
也能分辨是非,在濁水溪中成為一顆光潔明亮的小石春,在激流中不被衝撞或變成頑石
不懂迴避那些不討神喜悅的事!
活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