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20:17-34
牧長同工分享:我為什麽要跟從耶穌
今天經文中兩個門徒和他們的母親來求耶穌,耶穌說:「你要甚麼呢?」那位母親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門徒是已經跟從耶穌的人,但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今天像這兩個門徒那樣求在神國裡或教會中有高位和權勢的人,會有但恐怕不是多數,然而,我們可能會抱著其他念頭來跟從耶穌。所以有一個問題不僅是問門徒的,也是問今天我們這些基督徒,那就是,我為什麽要跟從耶穌?讓我們一起從這段聖經來好好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事情之前,耶穌剛剛告訴他們,祂前面要走的那條十字架道路:要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這兩個門徒似乎並沒有聽進去,還在想著自己要坐在哪個位置上。這就帶給我們第一個思考,我是否清楚我所跟從的耶穌,是十字架的基督?而且是否清楚我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
耶穌反問他們「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其實,耶穌這裡所指的是祂要喝神忿怒審判的杯,是耶穌代替我們喝,承擔神對我們的審判。我們其實根本不能承擔。然而,門徒說:「我們能。」所以門徒根本不清楚所求的到底是甚麼。耶穌緊接著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是的,耶穌有憐憫慈愛,因著祂喝了神忿怒審判的杯,祂用自己的血把苦杯變成了救恩的福杯,我們必要喝。這帶給我們第二個思考,我們跟隨耶穌有求於祂的,我們真的清楚所祈求的嗎?我們所求的是否是在祂救贖的恩典裡求呢?
耶穌又說「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這帶給我們第三個思考,我們跟從耶穌,我們有求於祂,我們是否願意順服祂的主權呢?
接下來,耶穌對所有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帶給我們第四個思考,我跟從耶穌是為了做用人,做僕人,服事人嗎?
很有意思,這番對話之後,有兩個瞎子來求耶穌,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耶穌不僅教導,而且身體力行給我們看見,祂是如何服事人,這帶給我們最後一個思考,我跟隨耶穌,只是在言語口頭上嗎?還是生命的跟隨?是生活出來的跟隨?是從內心到外在的跟隨?
願今天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這些思考,繼續在我們心裡腦海中迴盪,並期待在我們生命生活中有回應。
我們一起禱告:
主啊,是的,基督徒就是跟隨耶穌基督的人,但是我為什麽要跟隨耶穌,這是值得我今天要好好來反思的,求主今天的話語在我裡面激盪,幫助我真正清楚我為什麽要跟隨袮,幫助我照袮的心意,靠袮賜的生命,效法袮的樣式來跟隨袮,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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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温柔谦卑的主耶稣,奔跑天路就不再是个重担,反倒能让我们得着盼望和医治。在祂的慈爱中,我们是自由的!
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马太福音11章29节
我们贴近祂,跟随祂的带领,如与基督同为一,人们将不再看到我们,而是见到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