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民4:29-49
牧長同工分享:神的「數點」
我想,我們大部份的人都希望不被人忘記,或者是被人遺漏。我們都希望有人記得我,特別朋友們有飯局時,記得預留我一份呀!一起去旅行時,記得早點通知我,好讓我先請假。總而言之,我們是不希望被人忘記,特別是不能被好朋友忘記,否則,這真是人生最大的損失。
其實,坦白說能被朋友忘記、或者是記念,都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或許我們也曾有過被人忘記的經驗吧。當你看見幾位朋友高高興興的吃完飯回來,你馬上問他們,唏,為甚麼沒有叫我一起去呀?他們說「對不起,忘記了。」那個感覺真的不好受啊。
是的,被人忘記真的不好受,但這都是暫時的。認真說,其實我們也沒有甚麼大的損失。可是,若是被神忘記,或者是不被神記念,那才是人生最大的損失啊!
在今天的靈修中,讓我開了一個屬靈的大眼界,耶和華神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一個屬靈的恩典,他多次的說:「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你都要數點。」
原來這些人都要被神「數點」,意思就是被神記念,而且是神主動的吩咐要數點他們,要記念他們。那麼,到底為甚麼要數點他們呢?他們的特點又是甚麼呢?
經文中只提到他們有兩個特點:第一,他們是「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的。第二,他們都是「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簡單的來看這兩個特點,就是第一代表「生命成熟」,第二就是代表「為神辦事」,當時「任職在會幕裏辦事」是代表在會幕裏事奉神。若是以今日廣義的角度來看,就是「我們該追求長進有成熟的屬靈生命,好讓我們能夠忠心的事奉神。」當然,我們不是只因為要被神記念才去事奉衪,但是神的記念,實在是對我們願意事奉衪的人的最大鼓勵。還有一點,就是先要求那個人必須是「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的,先要符合神對「人」資格的要求,才論到他的任職辦事;也就是說,神要人在任職之先,人先要對,才能有對的事奉,是「人」對,「事」才對呀!
各位弟兄姊妹,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作個回應的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今天的靈修,讓我認識到真正能蒙祢記念的事奉,原來是我們的生命必須要首先被數點,我們所作的事奉才蒙記念,這是祢自古以來不變的原則,對任何時代事奉祢的人不變的要求。謝謝天父,懇求祢數點我們吧!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