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民35:1-15
牧長同工分享:基督 – 我們的逃城
金句:民35: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利未人並沒有在應許之地得到產業,但是耶和華對他們有更大的應許,『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18:20)在讀這段經文時,我們通常會被提醒不要忘記十一奉獻,使全職傳道人不至於缺乏,也使奉獻者,使教會在神的福音事工上有分,這當然是信徒領受恩典,成為神國子民的本分。但從屬靈的角度來看,在耶穌基督裡,卻沒有這樣的分別,每一個信徒都在耶穌基督裡得了產業(弗1:11),人人都是君尊的祭司。這段經文在告訴每一位信徒,我們理當注目,看重的不是地上的產業,而是天上的產業,就是神在耶穌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在地上寄居的日子,我們也可以在耶穌基督裡品嚐各種屬靈的豐盛 – 靠著聖靈結出屬靈生命的果子。這是這一段經文讓我們學習的第一個屬靈的功課。
在論及利未人所居住之地時,神為他們預備了四十八座城,但是其中六座城是逃城,三座在約旦河東岸,三座在約旦河西岸,逃避報仇之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亡。而且這些逃城不但是為以色列人預備,也同樣為住在他們中間外人,寄居的預備,使所有誤殺人的有一個避難所,這是神的恩典,也彰顯了神的慈愛與公義。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神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出生命的代價,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也彰顯了神的慈愛,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逃城,是我們的避難所。
逃城只是為誤殺人的所預備的,也就是說故意殺人者並不會在保護之列,是沒有資格進入逃城避難的。我們得贖不在神的公義的審判之下,是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當明白這些真道後,故意離棄也是極其危險的,正如希伯來書十章25至27節所警告,『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願主的話語常存我們心中,無論在何境況中都成為我們的提醒與幫助。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神:
主啊,感謝袮,袮是我的逃城,是我在患難中的避難所,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可以靠著得救,願袮的大愛吸引我,跟隨袮走在永生路上永不回頭,奉袮得勝之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