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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天 (申6:1-25)

申命記51天靈修 – 第12天

經文:申6:1-25

申6:1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6: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申6: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
申6: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申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6: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申6: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申6: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6: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申6:10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裡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申6:11 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申6:12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申6: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申6: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申6:15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申6: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申6: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申6:18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申6:19 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申6: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申6:21 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申6:22 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申6:23 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申6: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申6: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牧長同工分享:因那不是律法

申命記 6:6-7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我們時常指責猶太人墨守律法的法利賽態度,然而我們很少認識到宗教猶太人對耶和華上帝敬畏的部份。曾經有位牧師分享他與一位猶太人的對談,他質疑猶太人那樣遵守律法要求的瑣碎行為,如安息日不能開動電燈開關,有什麼價值?這猶太人回答說:『當天慢慢黑的時候,我的本能是想動手去開燈,但是,當我想到神,我就收回我的手,雖然律法看來微不足道,但卻令我想到上帝』。

今日,我們身為基督徒,不受舊約律法所束縛,但也容易在生活當中忘記上帝的教訓。所以:

有些神的子民不每天讀經禱告—因那不是律法
有些神的子民不奉獻聖工—因那不是律法
有些神的子民不事奉光批評—因那不是律法
有些神的子民不積極傳福音—因那不是律法。

因那都不是上帝白紙黑字明文寫下來的律法,所以我們就在忙碌的生活中,逐漸忘記那因愛神而所當行之事。有時候,我們還用『不知者無罪』的理由來為自己不將神的話語記在心上的罪過而辯解。

然而,這些雖不是律法,但一個真正愛神的兒女,應該要主動去行,而且即便有些神所說的話,沒有強迫性,但仍都要『記在心上』,作為我們日常的提醒。時時談論,好讓我們所行所為更滿足神的心意。

情願所有神的子民,都時常談論記住神的話語,行出神的心意,勝過論斷批評他人的閒事,如此,必蒙神的祝福。願神賜福您!

回應禱告:

天父上帝,在祢的恩典當中,讓我成為因著感恩而主動去行出祢旨意的人,讓我做一切事能想起祢的命令,因著愛祢而去過祢所喜悅的生活。不是因著律法的要求,而是因為愛祢與愛人。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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