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申25:1-19
牧長同工分享:為什麼要「脫鞋」!
古代的以色列人有一個俗例,就是有人娶妻後,還沒有生兒子便死了,妻子不能嫁別人,死人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然而將來所生的兒子,必要歸在死去兄長的名下,免得兄長的名在以色列中被塗抹了。這原是一件好事,是使宗嗣可以延續,也是為了不讓各族的產業流歸於別的支派,把祖宗的產業給分薄了。摩西甚至把它納入律法內。後來更把這條例擴大了,死者若無兄弟,他的最近親屬也須要負起這個義務。但是,假如有人不肯盡這個義務,那遺孀就可以到城門口的長老面前,求主持公道,那人若仍執意不肯娶這遺孀為妻,寡婦就要當著長老的面前,把那人的鞋脫了,並且吐唾沫在他的臉上,口中還說道:「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以後,這人真的是另類出名了。
原因是在古代時,當人腳踏在田地上,即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的象徵。假如人把所穿的鞋脫去,便象徵「放棄權利」,若把鞋從一人交給另一個人,便為權利移交的表示。因為那人公開在眾人面前放棄權利,罔顧親兄弟遺孀的福利,是一種羞辱,故此,女人有權吐唾沫在那人臉上輕視他。在當時的俗例中,「脫鞋」就代表放棄自己的權利,或稱為「棄權」吧!
也許我們還記得,在舊約中曾有兩個人被神呼召時,神吩咐他們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們所站的地方是「聖地」。這兩人是摩西和約書亞,他們都做著同一件偉大的事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約書亞則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入迦南地。可以說是一項承先啟後的大事,但神對他們都有同一個要求,吩咐他們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們所站的地方是「聖地」。其實,神所指的並不是他們所站的地方,摩西站在神的山、當然是聖地。可是約書亞站在耶利哥的平原、那地豈是聖地。神所指的是他們站在神面前的「地位」,就是聖地,便應該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即是把自我的權力交給神,要放下主權才能有好的事奉,我們不能帶著自我的喜好,老我的主意來事奉神,要順服神,便先要把主權移交。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留下了美好的榜樣,衪曾對父神說:「不要照我的意思,乃要照祢的意思!」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作個回應的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今天的靈修讓我認識到,在舊約時期,祢為以色列人所定下的許多的條例,同時也是為著我們今日的需要作準備,為教導我們許多屬靈的原則,要我們事奉得好和正確,提醒我們只要站在祢的面前,那處就是我們的聖地,讓我懂得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祢,尊祢為主,尊祢為大,尊祢為聖!
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