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51天靈修 – 第27天
經文:申17:1-20
申17:1 |
凡有殘疾,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申17:2 |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
申17:3 |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
申17:4 |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
申17:5 |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
申17:6 |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
申17:7 |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申17:8 |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
申17:9 |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
申17:10 |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
申17:11 |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
申17:12 |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
申17:13 |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
申17:14 |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
申17:15 |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
申17:16 |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
申17:17 |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
申17:18 |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
申17:19 |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
申17:20 |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
牧長同工分享:你我的責任
我們常常聽人說美國是一個基督教立國的國家,或者我們希望這是一個屬於神的國度。那麼一個屬神的國家,百姓、官員、君王應該如何做呢?今天的經文給我們這樣的啟發。
首先,神對王的要求是明確的。不可貪圖私利,不可驕傲自大,不可追隨世界,而要敬畏耶和華神,牢牢紮根聖經。對於官員和政府呢,神的要求也是明確的。必須在耶和華神選擇的地方,從神領受的律法和判語,按照公義治理。
弟兄姐妹,這段時間,我們或許討論了太多國家首腦和政府,我們很容易拿著這些經文去評論他們。然而,我們或許忘記想想我們自己,在一個屬神國度裏,百姓應該有什麼樣的責任呢?借著今天的經文,求神讓我們謙卑的來思想。
今天的第1節經文就說,我們每個人都要把最好的獻給神。這是每一個百姓面對神的態度。在2到7節,強調百姓不可侍奉別神,不可敬拜偶像。不僅自己不能這樣,也不允許社區裏出現這樣的情況。第8到13節,百姓對於難斷的事情,首先應該想到,去到神所選擇的地方,找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也就是神的僕人來求問。百姓有順服聽從的責任。14-15節關於立王,百姓也有責任。15節說,“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也就是說,百姓要按照神的旨意,選立神所揀選的、敬畏耶和華神的人來做王。
弟兄姐妹,原來一個屬神的國度,不只是君王,百姓也有這麼多重要的責任。如果我們期望我們所在的國家是一個屬神的國家,我們自己有沒有努力做到這些呢?比如:我們的時間、恩賜、精力和金錢,我們有把最好的部分獻給神嗎,還是把剩下的多餘的才交給神呢?另外,我們有全心單單敬拜神嗎,還是同時眷戀世界的財富、地位、子女等偶像呢?或者我們任由教會和弟兄姐妹追求世界的偶像,讓世俗化價值觀在基督徒群體裏隨意傳播呢?另外,面對難以分辨判斷的事情,我們有謙卑尋求屬靈的教訓嗎?有順服教會的教導和權柄嗎?還是更願意聽從電視、網路、自媒體的觀點呢?最後,對於立王,我們有用心禱告、專心尋求神的心意,而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來投票嗎?求神幫助我們。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吧。天父謝謝祢今天提醒我,我們每一個人對這個國家的責任。沒有敬虔的基督徒和教會,就帶不出敬虔的社會和政府。求主幫助我成為一個有敬虔生命的基督徒,專心謹守祢的教導,謙卑順服,愛神愛人。這樣的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