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可3:1-19
牧長同工分享:經歷賜人生命的主
金句:可3: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15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律法使人知罪,但卻不能攔阻人犯罪;宗教條款使人知道何為善,但卻沒有能力使人行善。沒有救恩的信仰帶來的是自義,自大,最後淪落為指責人,定人罪的工具。這就是當時猶太眾人的境況,沒有行善,救命的慈心,只有要定人罪,害人命的剛硬的心。沒有耶穌基督救贖恩典的信仰,把他人放在審判台上,把自己擺在審判者的位置,因為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反而看見別人眼中的刺。我們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就像這個一隻手枯乾的人一樣需要被醫治,生命中需要有耶穌。生命中有耶穌,不在於背誦了多少聖經經文,而在於遵祂話而行,順服祂,生命就得醫治,就能復原。
許多人追隨耶穌,從加利利跟隨祂,從四方來到祂那裡。人們根據傳言來跟隨祂,卻沒有人真正認識祂。污鬼認識祂是誰,主卻不要牠們的見證,因為那不能榮耀神。主耶穌治好了許多人,但卻沒有人真正認識祂,與祂建立生命的關係,見證祂。今天當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蒙了主的救贖恩典,但我們是否會像當年跟隨祂的許多人一樣,並沒有與祂建立生命的關係,也沒能在人前見證祂呢?弟兄姊妹,我們需要常常問問自己,我是因為什麼原因跟隨主呢?我的盼望只是在地上嗎?
一個人蒙揀選,得恩典是神的主權。主是隨自己的意思來揀選,十二個門徒中沒有一個完人,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要他們和自己同在。使徒約翰後來見證說,這是一段『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的時光,從耶穌身上他們看見了造物主的榮光。道成肉身的人子完全彰顯了父神的榮耀,他是一個完全人。而伏在先前的亞當下的人類卻都虧欠了神的榮耀。我們唯有常與主同住,才能彰顯神的榮耀。有主同在的外顯就是遵行祂的大使命,傳揚福音真道。一個人不能說他/她有主的同在,卻不奉祂的差遣,不遵守祂的命令,見證祂,傳揚祂。一個人不奉差遣,永遠也不可能經歷主的權能。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神:
慈愛的救主,感謝袮從萬人中揀選了我,開我的眼使我看見自己的敗壞,知道需要袮的憐憫與恩典;感謝袮是以馬內利的神,是願意與信靠袮的人同在的主;我願遵袮的旨意而行,使我的生命能見證袮,經歷袮的權能,奉袮得勝之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