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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天 (可9:33-50)

馬可福音49天靈修 – 第25天

經文:可9:33-50

可9: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
可9: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
可9: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可9: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可9:37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可9:38 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可9:39 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可9:40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可9:41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可9:42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可9:4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可9: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可9:45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可9:46 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
可9:47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
可9:48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可9:49 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鹽醃。)
可9: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牧長同工分享:生命與服事

喜歡為大的傾向是舊人的習性,來自於老亞當的生命。門徒經常為個人的成就爭執,主卻對他們說:「你們要作為首的,要作眾人的用人,你們要為大,你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門徒聽了會感到羞愧,但主的心意乃是要門徒以追求榮耀和權利為恥,從而建立恰當的權力架構觀念;這對我們今日的信徒來說,也是一個必要的提醒和警告。主看重我們服事的動機和本質,過於我們所做的一切事。

1. 主耶穌要我們做一個服事人的人,越是作領袖的,越當如此。經文裡所描述的「小孩子」沒有地位,但神卻賜給每個人有尊嚴,無論是最軟弱的或是最重要的,都當同樣受到尊重和服侍。主耶穌自己以身作則。祂來,「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做許多人的贖價。」我初到教會的時候,遇到一位比我年長的教會領袖,雖然他事業順利,家庭幸福,但在教會裡卻顯得格外謙卑,樂意助人。他不僅開放自己的家庭作為弟兄姊妹和慕道朋友聚會查經的地方,並且經常車接車送有需要的人去教會,接待宣教士,探訪身體軟弱的肢體,給予安慰和鼓勵,為眾人作了美好的榜樣。

2. 主耶穌同樣要讓門徒看見,誰大誰小不是問題。問題是我們跟祂的關係怎樣? 如果我們所作的,與主沒有發生關係,即便是作最大的事,有很大的成功,那也是空。如果我們作的是一個在人眼中看起來是非常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們卻是為主的名而作,是主心裏面要作的,就會蒙主的紀念和賞賜。小孩子有什麼了不起? 一杯水有什麼了不起? 弟兄姊妹們請留意,這一個小孩子跟「奉主的名」或「為主的名」連在一起,這一杯水與基督連在一起,就非常不簡單。因為主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同樣的道理,凡有人因屬基督的緣故,給門徒一杯水喝,這人也不能不得賞賜,因為這是作在主的身上,作在主的心意上。

3. 基督的信仰乃是帶來生命的改變與更新。在不認識主的日子裡,我們所看重的是名和利,行事為人以自我為中心,重看這個,輕看那個,喜愛從人來的榮耀。如今我們與基督聯合, 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基督裡面,所顯出的生命就不再一樣。當我們活出基督的樣式,我們就不再貪圖虛浮的榮耀,而是以基督的心為心,謙卑順服,結滿仁義的果子。弟兄姊妹們,深願主的旨意完完全全地成就在我們身上。讓我們一起同心禱告!

親愛的阿爸父,愛我們的主,我們感謝祢!因主基督不但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且在仁義,聖潔和愛心上,成為我們美好的榜樣。我們願意效法基督的樣式,謙卑順服,甘願作眾人的僕人,使我們的生命在你裡面不斷地成長成熟,直到見祢面的日子,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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