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可10:17-27
牧長同工分享:神凡事都能
金句:可10: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許多人都認為成為基督徒非常容易,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信耶穌就可以得永生。但是這一位敬虔的來到主耶穌面前尋找永生的人,似乎並沒有得到他所尋求的永生。聖經告訴我們他是一個有錢的人,其它福音書稱他為少年官,這人不但年輕還有錢,有權,而且還是一位與人為善的人。聖經十誡前四誡是規範人神的關係,後六誡是人與人的關係。『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這是他回答耶穌對遵守誡命的詢問,聖經記載『耶穌看著他,就愛他』。但耶穌對他得永生的要求是,『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位少年官就憂憂愁愁的走了與耶穌基督的救恩失之交臂。
門徒的反應是什麼呢?『這樣誰能得救呢?』這可能不只是門徒的問題,也是很多人讀這段經文時心中的疑惑。耶穌的回答是對所有問題的答案,『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什麼是永生呢?在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解釋的非常的清楚。『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聖經中的認識不只是知識上,因為人不能憑自己的智慧認識神。這裡的認識是一種關係,是愛的關係。一個人只有藉著相信耶穌為你我的罪在十字架上所付出的代價,才能經歷耶穌的愛,通過耶穌與父神 – 永生的神建立愛的關係,才能有永遠的生命。
這位財主的問題在於他要靠自己來得到永生,『我當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永遠的生命在神裡面,律法誡命不過是要人知罪,卻無法使人不犯罪,特別是心中罪的意念。此外,人的好行為是做人的本分,並不能賺得永生。這財主不能得到永生的原因不是錢,一個人即使把所有錢財捐給窮人,但不來跟隨耶穌也不能得到永生,因為永遠的生命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道成肉身的耶穌,用他的生命獻上而成就了神的救贖計劃,使信靠他的人罪得赦免,得到永生。除他以外別無拯救。這也是為什麼耶穌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的原因。我們只有信靠主耶穌,跟隨祂,不以別的人事物來代替神,才能有永生。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神: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感謝袮,是袮來尋找我,按我的本像揀選我,用袮愛子的寶血潔淨我,使我因信成為袮的兒女;求袮的聖靈幫助我,不用任何的人事物代替袮;求袮幫助我讓我不靠自己,單單依靠袮來治死老我,因為在袮凡事都能,奉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