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可14:1-9
牧長同工分享:蒙神悅納的奉獻
馬可福音14章,一開始時間點是在逾越節的前夕,祭司長和文士想在逾越節這時候殺耶穌。但在逾越節的期間,會有許多人到耶路撒冷過節,他們因怕百姓眾多而造成動亂,暫時算計不成。但不久還是藉著猶大用詭計捉拿了耶穌。好像詭計得逞,但不知正應驗了神的預言。耶穌在逾越節被殺害,應驗了祂是逾越節的羔羊,為我們而死。
在14章接下來的經文,提到一名婦人拿了一玉瓶真哪噠香膏來,為耶穌打破玉瓶,將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所做的充滿了無比的香氣,與祭司長和文士這群人內心想殺耶穌,真是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
當時羅馬帝國所常用的香膏約有四種,其中一種是為童貞女的香膏,又稱為那達香膏。此種香膏,又有真偽,所以這裏說“真那達”,是一種特別的香膏,最為猶太人所喜愛。一般認為,猶太人為母親者,只要力量做得到,大都為出嫁的女兒預備這種真那達香膏一瓶或多瓶,等到女兒出嫁前夕,便將一瓶香膏送給女兒,讓她帶去夫家。第二天打破玉瓶,將香膏盛在另一器皿中,新婚夫婦共用香膏,用以梳頭。所以這種真那達香膏是童貞的記號,它的寳貴不只是因為值三十兩銀子,也是因為它代表童貞。
第四節提到「有幾個人」,其它福音書的作者(太二十六8;約十二4)的記載比馬可福音更為明確,指出抗議那婦人奉獻之舉為浪費的乃是門徒們。第四節也提到「枉費」,「枉費」的意思,就是你為很小的事物,付出過多的代價,也就是不值得。對於這個女人用香膏澆主這件事,門徒們都認為是做得不值得,而這不也正是今日世界大多數人的真實寫照,以為全然獻身事奉神,是「枉費」的,是「不值得的」。
在馬可福音14章之前的12章,耶穌才稱讚了一位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十二/43)。在那裡,世人是瞧不起寡婦微薄的奉獻。在這裡,世人卻又批評這個女人膏主之舉是奉獻上的浪費。而事實上,耶穌對三十多兩銀子香膏的獻上,與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態度是一樣的。祂認為這兩個女人的奉獻都是甘心樂意,而且是全心全意全力的。因此在上帝眼中,是最蒙神悅納的。當我們的眼睛能被神開啟,看見主耶穌的真正價值時,就沒有一件事是配得上祂的,那我們一切的奉獻也都是值得的。
馬可在第5節説「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這字的意思可以是“嗤之以鼻”;在情緒上,接近「怒目而視」。耶穌看到這女人當時在眾人面前的難受和困擾,耶穌就走過來用安慰的話說,就是第六節 「耶穌說:由她吧!」。
耶穌本是神的兒子,從來只有別人帶著需要來找祂,但現在耶穌有需要的時候,這女人所擺上的成為她一生最重要的奉獻,也成為耶穌說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是為祂的安葬而盡她所能,並要將來傳福音的人都述說她所做的,以為記念。
禱告:求神幫助我,讓我的奉獻成為合神心意和討神喜悅的奉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