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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天 (路10:17-28)

路加福音78天靈修 – 第33天

經文:路10:17-28

路10:17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路10:18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路10:1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
路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路10:21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路10:2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路10:23 耶穌轉身暗暗的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路10:24 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路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10: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牧長同工分享:不一樣的「歡喜」

今天經文記載了一個令人非常鼓舞和歡欣的場面,因為主耶穌所差派出去傳道的七十個人,帶著滿滿的好果效,和歡歡喜喜的回來,並且向主耶穌見証說:「主阿,因祢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主耶穌也立刻回應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

這樣的對話,足已証明他們所有的權柄是何等的真實,他們所作的事工,是有何等的果效。「鬼也服了我們」是多少傳道者希望得到的事奉能力,他們為著有這樣寶貴的經歷,歡歡喜喜是正常的,不歡喜才怪呀。然而,主耶穌的一句話,似乎向他們大澆冷水,衪說:「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主耶穌並不是反對他們歡喜,若是這樣,便實在太不近人情了。主耶穌乃是告訴他們另一個更值得歡喜的原因,是為著他們的名字被記錄在天上而歡喜。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呀?。「鬼服了我們」可以說是工作的果效,主耶穌的意思是要門徒不要把喜樂只放在傳道表面的果效上,因為我們並不可能每次傳道,都會明顯的馬上看見果效;這樣說來,我們的喜樂豈不是會因著果效,而隨時變動嗎?

可是,「名字記錄在天上」便不一樣了,是永不改變的,因為父神絕不會把我們的名字從天上刪除的。假如「傳道」是讓人有得救的機會,那麼「名字記錄在天上」便代表著我們的蒙恩得救了。我們要為著自己的得救,名字被記錄在天上而感恩喜樂,因為這才是永遠可靠,和永不改變的喜樂根源啊!

讓我們一起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今日有機會蒙恩得救,和有機會服事祢。懇求祢藉著今日的靈修教導我認識到真正喜樂的源頭,並不在乎外在的得失或成敗,乃在乎與祢有個正常的,和永不改變的生命關係。謝謝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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